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上网电价脱硫电价能源局文件_分布式光伏补贴20年哪个文件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国家能源局光伏新政策什么时候实施2.分布式光伏补贴20年 哪个文件
国家能源局光伏新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目标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决定调整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伏电站,下同)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为使投资预期明确,陆上风电一并确定2016年和2018年标杆电价;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具体标杆电价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并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三、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四、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当地上网标杆电价水平。
五、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六、上述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分布式光伏补贴20年 哪个文件
具体政策如下:
1、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2、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绿色电力价值。
3、鼓动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解读
1、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应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按照可再生能源监测评价体系要求监测项目弃风、弃光状况。如存在弃风弃光情况,将限发电量核定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经核定的优先发电计划可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发电权交易(转让),交易价格由市场确定。电力交易机构应完善交易平台和交易品种,组织实施相关交易。
2、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鼓励在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清洁能源消纳产业园区、局域网、新能源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等示范项目中建设无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以试点方式开展就近直接交易。鼓励用电负荷较大且持续稳定的工业企业、数据中心和配电网经营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实现有关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无需国家补贴的市场化发展。
3、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对纳入国家有关试点示范中的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交易电量仅执行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及消纳所涉及电压等级的配电网输配电价,免交未涉及的上一电压等级的输电费。对纳入试点的就近直接交易可再生能源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予以减免。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第二条:积极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用地 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记者从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关人士处获悉,《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已于日前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得到原则性通过,该意见首次明确了分布式光伏补贴年限为20年,但针对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该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敲定。经过记者在知情人士出求证,现在高层在补贴是“0.35元”还“0.45元”这个问题上分歧非常大,受五大发电集团及“四小豪门”一致反对,可能最后将以“0.45元”敲定。同时补贴资金将由国家电网公司直接支付。
国家电网指出,按照“支持、欢迎、服务”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基本原则,国家电网公司从规划设计、技术检测、并网接入、计量收费、安全运行等全过程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工作。在大量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工作的意见(暂行)》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相关技术规定(暂行)》等两个意见、一个规定。其中,《服务意见》对外发布,《管理意见》和《技术规定》作为公司内部规定,保证公司相关工作有效运转。
在《并网服务意见》中,国家电网公司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主要问题做出以下解释和承诺:
一是合理确定分布式光伏界定标准。根据国际上有关国家及组织界定标准和我国电网特点,考虑10千伏单回线路输电容量约5~8兆瓦,并且国家对电源的统计口径为6兆瓦及以上,意见明确的适用范围是: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根据测算,该范围能涵盖所有的屋顶和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
二是真心实意提供一切优惠条件。电网企业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定、并网检测、调试等全过程服务,不收取费用。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接入低压配电网,允许富余电力上网,电网企业按国家政策全额收购富余电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费。
三是全心全意做好并网服务。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明确由地市公司负责具体并网工作,压缩了管理层级;由“客户服务中心”一口对外,并网流程遵循“内转外不转”原则,减少了业主协调难度;380伏电压接入项目类似业扩报装流程办理,减少了管理环节;限定了并网关键节点时间,全部并网流程办理周期约45个工作日(不含工程建设时间);随时提供并网相关问题咨询服务。
四是为并网工程开辟绿色通道。由分布式光伏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以及接入公共电网的接网工程全部由电网企业投资。公司为公共电网改造和接入公共电网的接入系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接入系统方案一经业主确认,地市公司即可安排实施,省公司纳入投资计划,10月总部纳入综合计划统一调整,确保电网和光伏项目同步实施。
五是合理确定接入系统技术原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专线或T接方式接入系统;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送出线路的继电保护不要求双重配置;380伏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只要求电量上传功能。
此外,为解决安全可靠并网问题,引导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设计规范化、标准化,国家电网公司正组织科研设计单位编制《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并将于近期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绿色通道的建立以及一系列标准和细则的制订,将大大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升服务效率,切实提高并网服务水平。
按照《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2015年太阳能发电发展目标从1000万千瓦大幅提高到2100万千瓦。今明两年全国发展目标为1500万千瓦,每省规模约50万千瓦、分散接入近千个并网点,光伏发电发展的新阶段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