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发电享受增值税_谁有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所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免税政策2.谁有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所得
3.光伏发卖电开专用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光伏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1、延续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并且形成长效机制,不加时间限制.
2、参照大型水力发电站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模式,对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实行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优惠政策.
3、比照小水电,对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光伏电站实行3%计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谁有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所得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因此,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个人投资的光伏电站属于免征增值税政策,可由国家电网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税率为0%。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销售光伏电力自开普通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通常情况下,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虽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但享受免税待遇的企业同样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假设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向电力公司销售光伏电力5000元,不管其月销售额是否达到2万元,都应据实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金额5000元。”
光伏发卖电开专用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一、增值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81号):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若符合节能节水项目条件的话可以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具体企业所得税政策如下: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光伏发卖电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并详细登记发电户名称、地址、****、结算时间、结算金额等信息,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制度须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l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按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税款。
其中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