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发电侵占林地_挑战18亿亩耕地红线!耕地“种楼”还没解决,又要种“光伏电站”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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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墨区嶅山湾建海上光伏发电占用渔民养殖区怎么处理2.挑战18亿亩耕地红线!耕地“种楼”还没解决,又要种“光伏电站”
3.光伏发电用地政策
即墨区嶅山湾建海上光伏发电占用渔民养殖区怎么处理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关系、与光伏电占用方进行协商等。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关系:研究土地使用管制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法律法规,了解权益和光伏电占用方的义务。分析权利关系,明确农业承包经营权是否受到侵犯。
2、与光伏电占用方进行协商:与光伏电占用方进行沟通和协商,表达诉求和要求。要求光伏电占用方停止侵占,寻求赔偿损失等合理要求。
挑战18亿亩耕地红线!耕地“种楼”还没解决,又要种“光伏电站”
“双碳”背景下,引发光伏项目开发的新高潮。近年来,在全国粮食安全的战略抓手下,光伏用地政策或进一步收紧。事实上,光伏用地也一直是光伏电站投资的的主要约束条件之一。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光伏发电项目全面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逐个了解光伏复合项目的用地及建设运营情况,包括项目用地性质、土地利用类别、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占用耕地面积、是否与光伏项目同步编制土地综合利用方案或者农业种植方案等。目前江苏省已经响应国家能源局政策开启了摸底调查工作。 早前,5月25日,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下发,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光伏用地的紧箍咒再次勒紧。 8月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纳入国家级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严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9月19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明确对超出批准范围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按违法用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暂停受理所在省份各类项目先行用地申请。 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今,国家以及各地纷纷出台光伏用地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政策11条。地方层面政策35条,包括安徽、福建、甘肃、广东、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天津、新疆、云南、浙江等19省。(关注微信公众号“光伏头条”,点击11月9日《必看!光伏用地政策梳理(2021-2022)!附全文件》一文,查看获取光伏用地政策资料包)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梳理后发现,在国家耕地、林地保护制度的大前提下,各地出台的光伏用地的政策倾向也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为鼓励在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占用的区域外选址建设,鼓励结合石漠化治理、采煤沉陷区治理,充分利用各种边坡、边沟、灰场、填埋场等,充分挖掘土地利用空间来建设光伏项目; 另一类为从严管控光伏项目用地,严格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绿色屏障一级管控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行洪供水河道水库的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建设光伏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一方面出台政策,鼓励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推进“上风下光”等新能源项目复合用地;另一方面实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区用途管控,明确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绿色屏障一级管控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行洪供水河道水库的水域岸线管理范围等各类管控区域内进行选址布局。 此外,光伏用海、河道等政策福建、浙江、山东、辽宁等地也均有提及。国家出台11条光伏用地相关政策
15地鼓励利用垦区农场、采煤塌陷区等地建设光伏项目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梳理后发现,江苏、贵州、安徽、江西、河南、山西、新疆、广东肇庆市、浙江松阳县、内蒙古、云南、宁夏、内蒙古阿拉善盟、福建、浙江等15地发布鼓励利用垦区农场、采煤塌陷区等建设光伏项目相关政策16条。详情如下:10地收紧光伏建设用地政策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梳理后发现,山东、云南、内蒙古、天津、海南、海南临高县、江苏、河北、辽宁、江西等10地在耕地、林地、生态红线等方面收紧光伏建设用地政策13条。光伏发电用地政策
粮食安全是我国最近几年一直在努力完成的一件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的就是保证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保证我国每年粮食的产量。
可就在最近几个月,关于破坏小麦的事件不断,如此嚣张,这不是在挑战麦田的主人,而是在挑战我国的18亿亩耕地红线。
据媒体报道,在五一假期期间,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开发商利用夜色出动铲车将农民种植的已经抽穗的小麦悉数铲掉。
虽说调查组给出的调查结果显示,该块地在2022年1月28日就已经由当地开发商按程序依法依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但是在未得到农户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安排机械进场毁坏4户村民1.18亩小麦存在问题,已经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也被要求协商赔偿事宜。
耕地上“种”楼的问题非常严重,近日就有媒体报道,具有“天府粮仓”之称的成都在最近10年的时间里面耕地从20.31亿亩缩减到了19.18亿亩,减少了1.13亿亩。
减少的土地中除了有一部分是用于种植花卉苗木之外,剩下的或者是被挖沙贩卖了,或者是在耕地上建了房子公园,大量的耕地被转换成了林地和园地。
耕地“种”楼的问题还没解决,现在又来了个要种“光伏电站”的,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节目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因其具有无枯竭危险,安全可靠,无污染排放,不收资源分布地域的限制,无需消耗燃料,能源质量高,建设周期短等优势使其在长期的能源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最近几年国家一直在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也涌现出了大量的光伏发电企业和各级代理商,不少村民的房顶上都安装了光伏发电板,让农民“躺着赚钱”。
但光伏发电有个明显的不足就是阳光照射的能量分布密度小,需要占用巨大的面积才能有足够的发电量,显然单纯依靠村民的屋顶无法满足需求,这不有人就盯上了农民的耕地。
据媒体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上碑镇村民的上百亩小麦被当地的光伏企业强行铲除。
4月底一群施工人员在村民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前提下,将上碑镇两个村庄的上百亩麦田铲平,据村民介绍当时的小麦已经抽穗开花,再过一个多月就可以开始收割了,自己心疼粮食,想种地不想将土地承包出去,但是还是被企业用机器强行铲除把地征收了,并强行给村民的社保卡等账户中打了钱。
在解决土地租赁问题的时候,上碑镇刘家庄20多户没有签土地租赁合同的村民被邀请一起开会,当时村支书也在现场,而开会的主题很简单就是强行要求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甚至现场还有“这个地你交也交,不交也得交,不交也给你铲”这样的言论,结果企业是说到做到,第二天下午就将地里的小麦全部铲平,并在铲平的土地上打上了安装光伏发电板的桩子。
我国以不到全球百分之十的耕地面积养活着全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粮食安全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国家经过多年努力才保障了我国粮食的正常供应。
但是其他国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下全球小麦供应紧张,价格上涨超过四成,欧洲一些地区的面包价格甚至上涨了50%-70%。
为了满足自己国内的粮食供应,俄罗斯很早就收紧了小麦的出口,近日印度也宣布禁止小麦出口,可见粮食危机正在一步步向我们逼近。
有人却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是毁麦盖楼就是毁麦建光伏电站,而且还是在未经农民同意的情况下,试问没有楼房和光伏电站的危害大,还是没有粮食的危害大,我想明眼人一看便知。
如果任由这些破坏粮食的行为发展下去,势必会导致原本就严峻的粮食问题雪上加霜,供应少了,粮价大涨,最终买单的是我们所有中国人。
希望彻查此类事件,保护农民的每一分麦田、耕地就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食品安全。
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含光伏方阵架设高度)、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简而言之:符合地方标准的光伏复合项目可以按照不改变原用地性质认定,不需要缴纳相关土地费用。该标准由各省政府制定。
光伏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原则上均不得直接出让,该项目所有用地部分均应依法履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后,方可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为此,项目投资方需尽量确保项目不占用农用地。
光伏项目中的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主要涉及变电站、综合楼和生活服务设施。对于光伏项目中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双方需签订好补偿协议,并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光伏项目中的未利用地是指除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对于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对于非建设用地,则需履行不同的用地手续。
法律分析:依据《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规定,光伏项目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的,可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