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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光伏发改委新政策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明显加快。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现将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1)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2)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3)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4)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
(5)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2、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
(1)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2)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3)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3、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1)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2)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3)各地、各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时,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确保充分竞争和建设质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的项目及上网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抄送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
扩展资料: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6月11日,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通知》本身不是“急刹车”,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德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经验,通过征求意见会(2月)、新闻发布会(4月)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吹风提示,还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电网企业意见并作了政策宣介。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于5月31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出台《通知》既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光伏行业当前面临的补贴缺口和弃光限电等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这是光伏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出台《通知》是十分必要的。对实现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提高我国光伏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光伏通知不是“急刹车”提质增效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
你们知道扶贫光伏电站补贴情况及结算方式吗?
光伏扶贫项目补贴情况及结算方式:
1.已纳入国家扶贫补贴目录的扶贫光伏发电项目按国家政策执行;补贴费用为供电企业垫付
2.未纳入国家扶贫补贴目录的居民扶贫光伏发电项目按普通光伏电价补贴标准并按并网投运时间执行相应的补贴标准,补贴由供电企业先行垫付(可输入“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查询各并网时段的普通光伏电价补贴标准);
3.未纳入国家扶贫补贴目录的非居民扶贫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费用待纳入国家补贴目录并收到国家补贴资金后再转付,供电企业不垫付。
注:未纳入国家扶贫补贴目录的居民扶贫光伏发电项目,以并网时间按普通光伏项目对应标准支付上网电费和补贴费用,待项目纳入国家扶贫补贴目录后,供电企业会按照程序及政策文件要求,对扶贫补贴目录的居民扶贫光伏发电项目按普通光伏项目管理至今的发电量及度电补贴差额(即光伏扶贫补贴与光伏普通补贴差额部分)给予补助。
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光伏扶贫最需要的是什么政策
精准光伏扶贫的5种成功模式:
在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条件,许多扶贫模式大同小异,我归纳为5种比较成功的模式:
1、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云南模式)。云南红河州200套,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农户从信用社贷款30%。
2、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江苏模式)。江苏盱眙228户每户3KW,政府出资9万元,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农户从当地农商行贷款95%以上。贷款期15年内每年净收益1000,15年后每年收益3000元。相比云南模式,该模式在政府出资很少的情况下关键要延长银行贷款期。
3、扶贫资金+企业垫付(贵州模式)。贵州罗甸40套,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
4、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山西模式)。山西临汾光伏地面电站100千瓦,有中央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农户没有负担。
5、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垫付(安徽模式)。安徽泗县,5000套,政府出资70%,当地投资公司垫付3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投资公司。
由此看来,光伏扶贫主要是要考当地政府的扶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