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中央取消光伏补贴2017_国家新能源光伏补贴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补贴政策下降原因2.国家新能源光伏补贴政策
光伏补贴政策下降原因
法律主观:
根据最新政策,主要内容是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标杆电价分别降低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和0.75元,比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均下调0.1元。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另外,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属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全电量补贴标准降低为每千瓦时0.37元,比现行补贴标准每千瓦时下调0.05元。对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法律客观:《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光伏扶贫政策要求,综合考虑本地区脱贫攻坚任务需要、政府性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条件,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区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光伏扶贫目标任务、实施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方式、资金来源、收益分配和运营管理模式等。各县(市、区)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由市能源和扶贫主管部门汇总初审,报省能源局、省扶贫办审核后,按规定报国家审批。各县(市、区)纳入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项目,必须按程序报国家批准并下达项目计划后方可组织实施。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前,各地不得自行开工建设。
国家新能源光伏补贴政策
2017年12月12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为:
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 。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 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 。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 村级 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 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
四、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六、上述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法律分析:国家新能源光伏补贴政策为以2017年12月31日并网为时间节点,无论何时备案,只要并网在此之后,则“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型分布式,一律执行0.37元/kWh的度电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五十七条 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生态农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资源区划或者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区划,建立农业资源监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