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2014美国对光伏双反_美国光伏双反终裁对中来股份的影响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新政开启光电建筑一体化市场2.美国光伏双反终裁对中来股份的影响
3.光伏产业如何应对双反
4.如何解决我国光伏产业反倾销问题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新政开启光电建筑一体化市场
2012年,受欧盟、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调查影响,中国光伏企业大面积亏损,光伏产业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危机。为挽救中国光伏产业,商务部发起对韩国、美国、欧盟光伏产品“双反”调查,同时商务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工信部、国家电网公司、众多银行机构联合发起对中国光伏产业的扶持政策。
2012年10月26日,国家电网发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自11月1日起,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可享受全程免费的并网服务。该服务的适用范围包括“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余量上网,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根据测算,该范围能涵盖所有的屋顶和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
商务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和36家银行机构代表在河北保定召开秘密会议,开始讨论中国光伏产业未来发展方向。会上,各部委人士基本达成一致,对光伏企业“保大弃小”,增强竞争力。
国家能源局出台《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办法和电价补贴标准》等政策,对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主要内容包括: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部分,都可以获得0.4-0.6元/度的补贴。
业内人士预计:“如果把中国现有屋顶的15%-20%安装上太阳能,将会有10万亿的市场。”
美国光伏双反终裁对中来股份的影响
2011年
10月——德国企业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中国国际商会发布声明称,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太阳能电池(板)不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并对美国业界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商务部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2012年
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作出初裁,决定将在今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
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结果的初审,征收高达31%到250%的反倾销税。
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
7月25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9月6日——欧盟正式对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10月10日——美国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另一个裁决,针对此类产品的“双反”关税令不适用追溯原则,因此反补贴关税从今年3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关税从今年5月17日起征收。
11月2日——商务部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11月26日——商务部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光伏产业如何应对双反
美国商务部将于当地时间12月11号公布对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的终裁结果。业内认为,相比产品出口美国所受的影响,调查引发的连锁反应更加值得关注。
根据统计,今年1到10月,我国光伏组件出口总额为107亿美元,前三大出口地依次为日本、欧盟和美国。其中出口到美国约20亿美元,占比19%。不过,相比今年6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前后,我国光伏行业发起的大规模抗议和声讨,此次终裁前,国内光伏企业却一反常态,反应较为平静。中国光伏产业联盟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了2012年第一轮美国双反调查,不少企业已经探索出应对措施:
协会负责人:国内的很多企业都到国外去建厂了,比如像晶科啊、晶澳啊,或者是阿特斯,他们在海外都有工厂。美国市场的产品,我可以从这些市场出去;像昱辉,它也是跟国外的很多的企业,搞OEM代工,或者是合作生产也好,我们的大企业,都有各自的一些应对措施。
如何解决我国光伏产业反倾销问题
近几年来,中国光伏产品连续遭遇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等主要出口市场的“双反”调查(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前瞻产业研究院指出,面对“双反”我国光伏产业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相应的回应。
一:进一步完善应对“双反”的预案和举措,增强在WTO框架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在企业层面上,要鼓励企业抱团实施“走出去”战略,或以联盟形式提高新能源产业整体应诉水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积极开拓新兴国际市场。据了解,现在我国光伏产品的产能有一半用于出口,其中,13%~14%销售至欧盟,18%~19%销售到北美,其他近60%都集中在亚洲等发展中国家销售。
三:深入挖掘国内市场。高附加值的产品、富有特色的经营战略,使该企业在国内的销售份额稳步提升,有效弥补因“双反”导致的国外市场需求下滑的不利影响。
近日美国对华光伏双反案作出终裁决定,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并设定了18.32%~249.96%的最终反倾销税率及14.78%~15.97%的最终反补贴税率。随着外部环境越来越严酷,中国企业内部调整产能,外部转移目标开拓市场已经成为中国光伏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