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2013光伏产品贸易方式_中国光伏产业如何发展市场?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2013光伏产品 贸易方式2.中国光伏产业如何发展市场?
3.分布式光伏政策
4.企业光伏发电政策
5.上半年国内光伏产品出口再创新高,中国的光伏产品有哪些优势?
C |
试题分析:该题需要从我国光伏产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上考虑,针对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自身技术创新不足,启示企业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①正确;没有做好产业规划,盲目扩张,启示企业要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低端落后产能,④正确;②③与我国光伏产业存在的问题无关。该题选C。 |
中国光伏产业如何发展市场?
法律分析: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光伏电站项目(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项目应符合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布局、国家下达我省及省下达我市的年度规模指标和实施方案。
光伏电站项目(集中式)由光伏电站投资企业编制申请报告,向项目属地县(区)发改局提出申请,县(区)发改局初审后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审查后向省发改委申报,省发改委依据国家和我省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计划予以备案。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备案制。向项目属地县(区)发改局提出申请,县(区)发改局初审后报送市发改委,项目符合要求的,市发改委根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予以备案。单个不大于10千瓦的个人或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登记制管理,仅需填报备案登记表。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探索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建设、运行和消费新体系。支持偏远地区及海岛利用光伏发电解决无电和缺电问题。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
(二)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根据当地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要,在落实市场消纳条件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种类型的光伏电站建设。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协调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保证光伏电站发电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
(三)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加强对话协商,推动全球产业合作,规范光伏产品进出口秩序。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鼓励企业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
分布式光伏政策
中国光伏产业仍然处在一片阴霾之中,事实证明发改委出台的并不完善的上网电价的办法对于当前国内的光伏产业来说,就像光明置于困在玻璃瓶里的蜜蜂一样,给予了一些希望,但是中国的光伏企业要逃离玻璃瓶,自由飞翔仍尚需时日。
中国光伏产业之所以会有今天这样哀鸿遍野的惨状,一部分是因为欧债危机和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得出口受阻,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一条需要10年的走完的路,中国3年就把它走完了,从而造成了严重的供过于求。两头在外的光伏企业是中国以出口为导向企业的极致代表,当危机袭来,盲目扩张的弊端就显现出来了。这就像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体力严重透支体质衰弱,一旦感染风寒,大病一场在所难免。
从去年三月份光伏行情急转直下到现在,国内的中小企业已经倒闭的差不多了。很多行业巨头也纷纷开始停产,放假和裁员。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严重倾斜的天平最终会向回归到平衡的位置,供求关系达到和谐的程度,整个产业也就会回到健康的状态。
可是,奇怪的是,一些公司在现有基础上减产、裁员的同时也不忘寻找机会继续进行扩产。网上各光伏企业扩展产业链的新闻随处可见,其中最劲爆的莫过于代工大王郭台铭撤资1000亿进军光伏市场,让业外人士以为光伏仍然在爆发式增长。这是一个很让人纳闷的现象,但是身处其中的人却不难发现这种现象的合理之处。大家知道,能源是绝对不可或缺的,而现有的能源很快就会枯竭,所以发展新能源势在必然。风电的迅猛发展,生物质能的浪潮以及其他各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无一不是有力的证据。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认为,光伏产业面临多重困境,企业自己能否突围尚未可知,有关政府救市的探讨不绝于耳。
政府是否应该救市?
光伏行业内外交困,企业生存状况令人堪忧。单纯依靠企业恐难以脱困,巨头们上亿元的巨额债务难以通过市场手段寻得解决方案。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在光伏产业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遇到困难撒手不管”不是政府机构的一贯作风。为了拯救新兴行业、为了地方财税、为了就业问题,地方政府出手救市势在必行。
政府如何救市?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手段救市: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担保为光伏企业融得资金,将补贴、电价、优惠措施等举措落到实处,为光伏企业增加些许动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透过央企、国企间接帮助光伏企业,或入资、或入股、或国有化,以解光伏企业燃眉之急。
光伏企业的危在旦夕,地方政府应“该出手时就出手”。地方政府在制定拯救举措时,应当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规划,避免“一刀切”的做事方式。同时,地方政府应当在光伏发电站等领域给予重点关照,加快国内市场拓展步伐,将光伏市场由国外转移到国内。
此前诸多业内人士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双反”美国、欧盟等地多晶硅,这或许是不错的“双输”选择,能为我国在贸易、外交等领域赢得一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然而,盲目的、全方位的反制国外多晶硅产品必然会造成“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等不良情况的发生。
中投顾问《2012-2016年中国太阳能发电站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加快光伏电站建设是挽救国内光伏企业关键措施,而上马光伏电站、开拓国内市场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光伏企业应共同努力,加强光伏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好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为国内光伏市场繁盛打下良好基础。
“绿色发展”要求我们不能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个产业的发展;在众多民生问题亟待解决的情况下,政府也不可能不计效益地扶持一个尚未成熟的市场。由此可见,随着节能减排指标的严格施行,一些难以达到节能减排要求的光伏企业将面临兼并重组甚至淘汰的风险。
在这里提醒光伏界注意防范风险,丝毫没有看淡这一产业发展的光明前景。光伏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最有希望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但我以为,当前光伏产业发展的重点是强化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而不是盲目扩大产能。
笔者建议,发展光伏产业应坚持统筹规划、创新为先、注重质量、提高效益的原则。要着眼太阳能光伏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战略,确定科学的发展路径,整合产业资源,调整产品结构,严格行业准入标准,正确把握技术、试验、示范、应用进程,保证健康、有序、持续发展;要把财政支持聚焦到技术创新上,加强太阳能核心技术的研发,重点支持研究机构和有研究实力的龙头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力,努力提高产品投入产出的效费比,尽早改变"自己创造1美元产值,却替美国创造9美元产值"的现状,为我国争取长远的利益;要建立光伏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加强质量标准监测,以优良的品质赢得市场,以高效的服务树立品牌形象;要从严格行业准入和执法监督两个方面入手,落实节能环保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能耗和污染,做到清洁能源清洁发展,新兴能源确实低碳。通过政府、行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光伏产业实现"节约、高效、洁净、多元、安全"的要求,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兴能源产业;太阳能光伏电站能实现平价上网,使用太阳能光伏产品回报大于投入,就一定能像太阳能光热产品一样,"不用扬鞭自奋蹄",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市场广泛应用普及,真正开创人类的光明事业。
企业光伏发电政策
法律分析: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基本设备包括光伏电池组件、光伏方阵支架、直流汇流箱、直流配电柜、并网逆变器、交流配电柜等设备,另外还有供电系统监控装置和环境监测装置。其运行模式是在有太阳辐射的条件下,光伏发电系统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阵列将太阳能转换输出的电能,经过直流汇流箱集中送入直流配电柜,由并网逆变器逆变成交流电供给建筑自身负载,多余或不足的电力通过联接电网来调节。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 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
(一)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探索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建设、运行和消费新体系。支持偏远地区及海岛利用光伏发电解决无电和缺电问题。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
(二)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根据当地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要,在落实市场消纳条件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种类型的光伏电站建设。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协调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保证光伏电站发电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
(三)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加强对话协商,推动全球产业合作,规范光伏产品进出口秩序。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鼓励企业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
上半年国内光伏产品出口再创新高,中国的光伏产品有哪些优势?
企业光伏发电的政策:
1、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应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按照可再生能源监测评价体系要求监测项目弃风、弃光状况。如存在弃风弃光情况,将限发电量核定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经核定的优先发电计划可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发电权交易(转让),交易价格由市场确定。电力交易机构应完善交易平台和交易品种,组织实施相关交易。 2、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鼓励在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清洁能源消纳产业园区、局域网、新能源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等示范项目中建设无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以试点方式开展就近直接交易。鼓励用电负荷较大且持续稳定的工业企业、数据中心和配电网经营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实现有关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无需国家补贴的市场化发展。 3、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对纳入国家有关试点示范中的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交易电量仅执行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及消纳所涉及电压等级的配电网输配电价,免交未涉及的上一电压等级的输电费。对纳入试点的就近直接交易可再生能源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予以减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 (一)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探索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建设、运行和消费新体系。支持偏远地区及海岛利用光伏发电解决无电和缺电问题。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 (二)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根据当地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要,在落实市场消纳条件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种类型的光伏电站建设。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协调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保证光伏电站发电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 (三)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加强对话协商,推动全球产业合作,规范光伏产品进出口秩序。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鼓励企业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中国出口的光伏产品不仅价格方面具有优势,同时具有很高的性价比,因此才会受到欧美市场的欢迎。
国家与国家之间进行贸易往来,通常情况下是通过进出口来实现的。当一个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十分频繁时,就代表着国家经济繁荣昌盛。除此之外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贸易,也是国家经济活力的一个表现。
我国光伏出口再创新高。根据我国光伏协会,对上半年光伏产品进出口贸易的统计当中可以得出。我国国内的光伏产品进出口数量大大增加,尤其是在上半年以来。国内光伏产品总出口金额已经达到了两百五十九亿美元,甚至已经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同比增长已经达到了百分之七十四点三,这对于我国光伏产品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这也从侧面上说明了,我国光伏产品的确受到欧美国家的欢迎。
价格方面具有优势。首先我国光伏产品之所以能够受到西方市场的欢迎,根本的原因在于价格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相比于西方国家的光伏产品而言,我国出口的光伏产品价格上要远远低于欧美国家本国生产的光伏产品。因此西方国家的企业为了控制成本,在大多情况下都会向我国进口这方面的产品。
质量方面也具有一定的优势。一个商品要想受到市场的欢迎,不仅仅要在价格上做到优势。除此之外在质量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只有这两个方面相互结合,才能够受到市场的欢迎。而对于这一点,我国光伏产品的企业完全考虑的非常充分,我国出口的光伏产品在质量上要超过同等价位的光伏产品。这是基于这两点,我国光伏产品才能够击败其他公共产品赢得欧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