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201案_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2.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
3.光伏双反案发起的历史背景
4.光伏专利纠纷暗涌 海外市场或遇新壁垒
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
可以参考的法条
WTO《反倾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案例
中美光伏双反案
2010年4月1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0年9月15日,美国在世贸组织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将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2年6月15日,世贸组织公布了该案的专家组报告。2012年7月20日,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上诉通知书和上诉方书面陈述,正式就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提起上诉。[3]11年10月18日,美国SolarWorld联合另外6家并未公布身份的光伏企业向美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输美光伏电池、组件等太阳能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1年11月8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听证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抗辩;
2011年11月9号,美国商务部决定,“双反”正式立案;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14家光伏企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联合声明,称希望美国秉公执法。
2012年3月20日下午(美国东部时间,北京时间3月21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至4.73%;而反倾销税将在2012年5月裁定。业内人士不看好最终关税。
中美实木多层地板双反案(中企首次完胜美国双反)
2010年10月22日,美国地板企业联盟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地板企业启动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称中国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地板存在政府补贴及倾销。这是中国地板行业第一次同时遭遇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达169家,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人民币。
2011年2月,由于浙江裕华木业连续多年出口量首位,所以美国商务部确定了3家反补贴和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浙江裕华木业是其中之一。
2011年5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本案的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初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总值逾1亿美元木地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近83%。
2011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召开对中国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双反”调查商务听证会,替代国和替代数据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2011年10月13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多层木地板最终税率,裁定浙江裕华木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均为零。这一裁定意味着裕华木业(鹦鹉地板)成为中国加入WTO以来,首家应对美国“双反”调查取得“双零”的企业。[4]
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屋顶是指在建筑物的屋顶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一种应用形式。它利用太阳能光伏板将太阳辐射转化为电能,供给建筑物使用或者并网输送到电网中。光伏屋顶项目可以应用于各种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厂房等。
光伏屋顶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太阳能光伏板和支架系统。太阳能光伏板由多个光伏电池组成,这些电池可以将太阳光转化为直流电能。支架系统则用于将光伏板固定在建筑物的屋顶上,并确保其面向太阳,以最大程度地吸收太阳能。
科盛光伏屋顶项目案例
光伏屋顶项目的实施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建筑物的屋顶结构、朝向、倾角等。这些因素会影响光伏屋顶系统的发电效率和产能。通常,专业的工程师会进行现场勘测和设计,以确定最佳的安装位置和方案。
光伏屋顶项目具有多重优势。首先,它可以为建筑物提供清洁的电力,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成本。其次,光伏屋顶系统是一种可再生能源,不会产生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此外,光伏屋顶系统还可以通过并网发电,将多余的电能卖给电网,获取经济收益。
总的来说,光伏屋顶是一种环保、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可以为建筑物提供清洁的电力,降低能源成本,减少碳排放,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光伏双反案发起的历史背景
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将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安装在建筑物的屋顶上,通过吸收太阳光转化为电能。这种项目可以应用于各种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厂房等。
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具有以下优势:
1. 空间利用:利用建筑物的屋顶空间,不占用地面空间,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可用的太阳能资源。
2. 能源自给:屋顶式光伏发电系统可以为建筑物提供清洁的电力,满足建筑物的能源需求,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3. 节能减排:光伏发电是一种清洁能源,不会产生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可以减少碳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4. 经济收益:通过屋顶式光伏发电系统,可以将多余的电能卖给电网,获取经济收益。一些地区还提供太阳能补贴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增加经济回报。
科盛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案例图
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步骤包括:
①. 勘测和设计:对建筑物的屋顶进行勘测,评估屋顶的结构、朝向、倾角等因素,确定最佳的光伏板安装位置和方案。
②. 材料准备:根据设计方案,准备所需的太阳能光伏电池板、支架系统、电缆、逆变器等材料。
③. 安装支架和光伏板:根据设计方案,安装支架系统在屋顶上,并将光伏电池板安装在支架上。
④. 连接电缆和逆变器:将光伏电池板的输出电缆连接到逆变器上,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换为交流电能。
⑤. 连接电网:如果是并网式光伏发电系统,需要将逆变器的输出电能连接到电网上,符合当地的电力规范和要求。
⑥. 调试和运行:完成安装后,进行系统的调试和测试,确保光伏发电系统正常运行。定期监测和维护系统,以保证其效率和寿命。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时,需要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电力需求、电价政策等因素,以确定最佳的系统容量和发电方案。此外,还需要遵守当地的法规和政策,办理相关的手续和审批。因此,在实施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或工程师,以获得专业的建议和服务。
光伏专利纠纷暗涌 海外市场或遇新壁垒
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
◆2011年10月18日,德国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
◆2011年12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中国光伏产品对美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该案正式进入美商务部调查阶段。
◆2012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4.73%的反补贴税,并追溯90天征税。
无锡尚德反补贴税率为2.90%,天合光能税率为4.73%,其他中国公司反补贴税率为3.61%。
◆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初裁决定,税率为31.14%~249.96%。
英利、无锡尚德、天合光能将分别被征收31.18%、31.22%、31.14%的反倾销税,未应诉中国光伏企业的税率为249.96%。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反补贴终裁,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249.96%的反倾销税。
具体的征税对象包括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电池板、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
◆2012年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2012年12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命令,即日起,开始向中国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关税。
预计该关税将至少征收5年。
除此之外,美国商务部在声明中指出,将无锡尚德倾销幅度从31.73%下调至29.14%。
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
◆2012年7月24日,以SolarWorld为首新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倾销行为”向欧盟委员会提起诉讼。
◆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2年9月25日,EUProSun向欧盟提起申诉,指控中国的光伏企业获得 *** 补贴,并要求对其产品征收惩罚性进口关税。
根据规定,欧盟将在45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2012年11月8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
◆2013年2月28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称,基于欧盟光伏玻璃协会的申诉,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光伏玻璃为碱石灰平板玻璃,具有铁含量低于300ppm、太阳透射率在88%以上等特性。
◆2013年3月6日起,欧盟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进口登记。
◆2013年5月22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称,机电商会代表中方业界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价格承诺谈判方案,但欧委会直接回绝了方案,也未回应谈判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解释。
至此,中欧围绕欧盟对华光伏“双反”的价格承诺问题首轮谈判宣告破裂。
◆2013年5月23日,中国商务部率团紧急赴欧,向欧委会就价格承诺问题再次进行磋商。
◆2013年5月24日,欧盟成员国内部拟就欧委会对华光伏征税建议案投票表决。
最终,有至少14个国家反对对华光伏“双反”议案。
◆2013年5月26日,中国国务院总理 *** 在访问德国时强调,欧盟拟对华光伏产品和无线通信设备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中国 *** 表示坚决反对。
欧盟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只会向外界发出贸易保护主义的错误信号,给双方企业、产业和就业带来不利影响。
我们希望通过对话磋商妥善解决问题,而不是打贸易战。
中国对欧美韩多晶硅“双反”
◆2012年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发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
◆2012年9月17日,我国商务部正式收到江苏中能、江西赛维LDK、洛阳中硅和重庆大全新能源代表国内多晶硅产业提交的书面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并将该调查与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累积评估上述3国(地区)出口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
◆2012年11月1日,我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12年11月26日,商务部网站公告称,将对向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对上述多晶硅追溯征收反补贴税进行调查。
◆2013年2月20日,原定于当日公布的初裁结果被推后。
[4]
◆2013年7月18日,商务部对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初裁终于出炉。
公告称,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初裁认定,自美国进口多晶硅的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 口 的 倾 销 幅 度 为2. 4 %至48.7%。
[5]
专利纠纷频发
随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该事件对涉华光伏电池片及其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
“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后,我们光伏企业不仅要申请国内的专利,还要重视国际专利的申请。”钱晶感慨道。据悉,截至2018年,晶科能源拥有专利605项。
目前,专利纠纷在光伏贸易竞争中并不多见,但之前已有先例。
早在2011年,一线组件企业阿特斯同样卷入了一场光伏专利纠纷事件。
在业内人士看来,专利纠纷更多是企业市场竞争白热化的结果。知识产权争端在光伏贸易竞争中容易发起,针对性强,相比过去的“光伏双反”手段更易操作。
晋能 科技 总经理杨立友表示,知识产权问题在最近的中美贸易争端中已经体现出来,未来可能常态化,企业应该认真对待。
警惕知识产权新壁垒
此前,在2018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8年本)》,光伏被明确为国家重点发展和亟须知识产权支持的重点产业。
在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下,技术专利争端是否会成为光伏行业新的贸易壁垒,这同样引起了业内的担忧。
“我们要长记性了。”发改委气候战略中心主任李俊峰提醒,通过中美贸易战可以看到,国内企业要学很多东西,除了生气之外,不能在一个地方跌倒好几次。
“技术专利纠纷上升到政治层面,或者技术始终对外封闭,这是整个行业不愿看到的。”杜邦光伏解决方案全球总经理汪伟认为,一个企业的研发投入关系到对行业的贡献、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值得尊重。
“通过中美贸易战,光伏产业会越来越注重技术创新,国内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会越来越浓。这是一个良性发展的趋势,有利于行业有序发展。”杨立友预测。
事实上,为规避行业专利纠纷,推动专利技术尽早实现产业化,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尊重和共享专利技术尤为重要。
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强调,一定要支持和保护知识产权,否则企业研究团队的信心和未来投入都会受到影响。同时,在尊重技术创新者的基础上,也要积极推动授权协议,共同推动成本下降和产品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