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农业风险_光伏用地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概念股票有哪些2.光伏用地政策
3.光伏大棚开发模式:一种是租赁别人大棚,一种是让别人参股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请叙述这两种模式优缺点
光伏概念股票有哪些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新能源产业迅速发展。其中,光伏行业是新能源产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光伏概念股票也因此成为投资者近年来关注的热门领域。
光伏发电是一种利用太阳能将光能转化为电能的技术。光伏行业的主要产品是太阳能电池板,其用途广泛,包括家庭光伏发电、工业光伏发电、交通信号灯、农业用电等。光伏行业的发展主要得益于政府的政策支持、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增加。
目前,我国光伏行业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动,光伏发电的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同时,我国的光伏技术也在不断创新和提高,太阳能电池板的转换效率越来越高,生产成本也在不断降低。
在光伏概念股票中,有一些公司是光伏行业的领军者,如中电光伏、中核钛白等。这些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市场营销等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优势。同时,他们也拥有着较强的资金实力,有能力扩大生产规模和开发新产品。
除了领军企业外,光伏行业中还有一些中小企业,如晶澳太阳能、阳光电源等。这些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也有很好的表现,同时也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力。
需要注意的是,光伏概念股票投资风险较大,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因此,投资者应该对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了解,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策略。
总之,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光伏行业将会迎来更广阔的市场和发展空间。光伏概念股票也将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热门领域,但投资者也应该注意投资风险,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策略。
光伏用地政策
盘点近年来我国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有哪些?
2016年08月15日 10:20来源:世纪新能源网点击量:17
光伏农业不仅是一个诱人的概念,它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光伏设施农业因其理想的温湿条件,不仅每年可以多收获几茬作物,而且所产农产品更安全、优质。还可以通过太阳能发电装置,供给棚内照明等所需电力,剩余的电还能并网。
此外,在我国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光伏设施农业不仅为农业生产提供便利,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对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梳理
目前,光伏农业在我国已经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基于光伏农业在帮助地方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就业,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支撑作用,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多项扶持政策。
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2011年,农业部出台《全国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2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年,国家能源局出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
2012年,工信部出台《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3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年,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5年,国家能源局出台《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用地政策规定:①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农地农用,强化租赁农地的用途管制,采取坚决措施严禁耕地“非农化”,禁止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严重破坏或污染租凭农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② 《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对工商资本租赁土地期限做了规定,应视项目实施情况合理确定,可以采取分期租赁的办法,但一律不得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时间;
③ 对租赁面积,由各地综合考虑人均耕地状况、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首次租赁面积一律不得超过本级规定的规模上限;确有良好经营业绩的,经批准可进一步扩大租赁规模。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对企业租赁农地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审核上可适当放宽条件。
光伏大棚开发模式:一种是租赁别人大棚,一种是让别人参股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请叙述这两种模式优缺点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讯:一般观点认为,农业光伏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也就是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属于国土资源部积极支持范围,按照农用地实施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设施农业用地占用耕地的,只需在生产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土地复垦。
然而这一观点仍存在分歧。据世纪新能源网近的道,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厅联合调研组在农用地管理情况调研中认为,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现行政策,农业光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如果按照这一解释,农业光伏项目用地投资成本将至少增加5%,如果所用土地是耕地,还需要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如果农业光伏属于建设用地,按照一般县级建设用地价格,电站投资者将面临以下新增成本: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8元/平方米;
2.防洪保安基金:1000元/亩;
3.征地管理费:征地总费用的4%;
4.出让金业务费:基准地价×用地面积×1%;
5.耕地开垦费:年产值(1500元)(三年年平均产值)×9倍=13500元/亩。
在实际业务中,农业光伏项目通常采用土地租赁或光伏发电效益共享模式,因此即使定性为建设用地,大部分项目并不需要缴纳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然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基金、耕地开垦费却是必不可少的。通常每1MW光伏电站占地面积是30亩左右,农业光伏项目由于阵列间距较大,每1MW电站占地面积约50亩。照此计算,在建设用地属性定义下,每100MW农业光伏项目需要增加土地成本高达9900万元,相当于直接投资成本增加12%左右。目前农业光伏项目平均IRR在11%左右,土地成本增加会导致IRR直接下降1个百分点,度电成本增加3分钱。
虽然农业光伏用地属性暂时没有定论,但投资者已做好政策风险应对措施。在云南开发某大型农业光伏项目的开发商代表指出,降低土地政策风险的最佳手段就是减少单位装机量对土地的占用,这就要求使用更高转换率的高品级组件。目前市场上能够规模化供应的60型组件功率范围是255W-275W,最好的可以达到280W。建设相同规模的电站,高效组件相对低效组件可节约5%-8.5%的用地面积,对100MW电站来说,这意味着在建设用地定性之下,采用高效组件能够节约500-800万元的土地成本。在其他投资成本上,目前高效组件与低效组件价差不足0.09元/W,而高效组件相对低效组件能够节约0.1元/W以上的EPC成本,部分农业光伏项目对支架高度、组件阵列间距要求非常高,这种情况下高效组件甚至能够节约0.12-0.15元/W的EPC成本。目前国内能够达到275-280W功率的组件大多是单晶组件,从投资成本角度分析,采用单晶组件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土地政策风险。
高效组件对土地成本的节约还体现在林地光伏项目上。根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宜林地、灌木地的植被恢复费最低标准分别为2000元/亩、4000元/亩。由于单晶组件具有高度集约性特征,每100MW单晶电站可以比多晶电站节约40-80万元的植被恢复费。
在今年11月10日呼和浩特光伏农业产业发展研讨会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高级工程师汪海燕指出,许多光伏农业项目没有落到实处,多数项目是光伏企业为了发展光伏电站而顺带发展农业,而真正的光伏与农业结合应该是凸显1+1>2的综合效应,以土地高效利用为前提,在提升农产品产量的同时保证光伏发电量。提升高效单晶组件的应用,无疑是促进土地高效利用的最佳手段。
租赁别人的大棚,优点是后续的维护和保养上,可以列属于对方,同时对方对大棚的质量负责(承重、抗压、使用寿命等),租金可以一次性给,也可以周期给。
别人参股共同开发,优点是前期投入少,可以再有收益的时候,共同分配红利。但是在大棚的质量上,是需要共同面对风险的。
所以,如果前期资金充沛,建议以租赁形式做,规避风险;如果资金不是很足,建议共同开发。
但是不管怎么样,大棚的质量一定要可靠,否则最终受损的,还是光伏投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