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2017年光伏扶贫装机量_光伏发电初装费国家补贴多少,什么时候能领到?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发电的原理是什么2.光伏发电初装费国家补贴多少,什么时候能领到?
光伏发电的原理是什么
光伏发电的原理如下: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这种技术的关键元件是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如果光线照射在太阳能电池上并且光在界面层被吸收,具有足够能量的光子能够在P型硅和N型硅中将电子从共价键中激发,以致产生电子-空穴对。界面层附近的电子和空穴在复合之前,将通过空间电荷的电场作用被相互分离。电子向带正电的N区和空穴向带负电的P区运动。
我国光伏发电技术的发展
2005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只有5兆瓦,仅占全球当年新增总量的0.36%;2005年全国累计光伏装机量70兆瓦,仅为当时全球总量的1.35%。而2017年全国新增装机达到53G瓦,占全国电源新增装机的39%,连续5年增量世界第一,占据全球增量的半壁江山。
2017年,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30G瓦,连续三年装机总量世界第一,占全球总量的32.4%。截至2017年底,光伏累计发电约2565亿千瓦时,节约标煤超过8000万吨,累计减排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2.1亿吨、68万吨和59.2万吨。
光伏发电初装费国家补贴多少,什么时候能领到?
作者:林续
固德威致力于为家庭、工商业用户及地面电站提供智慧能源管理等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业绩增长强劲,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此外,伴随 科技 的进步及全球对环境保护越来越受重视,此次成功登陆科创板,固德威将迎来新的业绩爆发期。
政策鼓励 固德威紧抓行业发展机遇
近些年,我国光伏市场发展迅速,光伏累计装机量持续高速增长,巨大的市场需求带动了光伏逆变器行业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开资料显示,光伏逆变器是连接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和电网之间的电力电子设备,可以将光伏太阳能板产生的可变直流电压转换为市电频率交流电,反馈给商用输电系统,或供离网的电网使用,其性能直接关系到光伏发电系统的平稳性、发电效率以及使用年限,是光伏发电系统中的核心设备之一。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2020年国内新增光伏市场将保持一定规模,且将在资源良好、电价较高地区出现平价项目,“十四五”期间不依赖补贴将使光伏摆脱总量控制束缚,新增装机市场将稳步上升。此外,受益于原材料成本的不断下降以及光伏发电技术的不断革新,全球光伏发电成本呈持续下降态势,成为光伏行业高速增长的内生动力,且光伏行业新兴地区市场如印度、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将迎来快速发展,推动并网逆变器产品需求快速发展。
固德威所生产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较强。根据国际知名的电力与可再生能源研究机构Wood Mackenzie2020年5月发布的研究报告,2019年公司在全球光伏逆变器市场的出货量位列第十一位,市场占有率为3%;三相组串式逆变器出货量全球市场排名第六位,市场占有率为5%;单相组串式逆变器出货量全球市场排名第五位,市场占有率为7%;户用储能逆变器出货量全球市场排名第一位,市场占有率为15%。
主业突出 获得客户一致认可
十年磨一剑,固德威自2010年成立起即专注于太阳能、储能等新能源电力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为家庭、工商业用户及地面电站提供智慧能源管理等整体解决方案。长期对主业的专注也造就了公司较强的营收及盈利能力,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公司营收分别为10.5亿元、8.35亿元、9.4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3亿元、0.56亿元、1.03亿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即便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公司亦取得不俗的业绩,营收及归母净利润均实现上涨,其中,实现营收5.88亿元,同比增长38.84%;实现归母净利润1.18亿元,同比大涨231.33%。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智能数据采集器以及SEMS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研发并网及储能全线二十多个系列光伏逆变器产品,功率覆盖0.7kW~80kW,可充分满足户用、扶贫、工商业及大型电站需求。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主要来自于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智能数据采集器等新能源电力电源设备的销售,且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系公司目前大力开发及拓展的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已推出SEMSV1.3版本,该系统可实现对光伏并网系统、光伏储能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并能够根据客户用电习惯、负荷情况,提供最优化的用能解决方案。
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与客户建立起了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奠定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品牌优势。公司产品立足中国,并已批量销往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韩国、荷兰等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此外,公司在澳洲、荷兰、韩国、英国、德国、印度等境外及境内重要战略省份山东、河北、山西、安徽、广东等省份设立了服务点,可以对产品进行后续维修、技术支持等增值服务,以快速响应客户市场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产品凭借超低故障率和稳定的产品质量连续多年荣获IHS“全球十大组串式逆变器品牌”,并已于2017年10月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第六批),在光伏新能源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此外,公司曾荣获多项荣誉,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曾先后获得“苏州市名牌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德国红点设计奖”,连续五年蝉联T?V莱茵“质胜中国优胜奖”等荣誉和资质。
重视创新 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
技术创新、降本增效成为光伏逆变器的关键词,未来光伏逆变器也将向高效率、大功率、高电压等级、高安全性能的方向发展。固德威自2010年成立以来,积极响应新能源领域的市场需求,始终将技术创新摆在战略地位,公司也由单纯的新能源电力电源设备企业向具备发电监测、光伏储能、调节电力需求的波峰波谷、负载用电需求数据收集功能的能源互联网方向进军。
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是固德威在行业内立足的根本,公司对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具备先进性。具体来看,在高效户用、商用并网逆变器产品领域,公司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拓扑研究、控制算法、工业设计等方面;在储能逆变器领域,公司实现了负载不间断供电,掌握了真正意义上的并离网无缝切换技术,无缝切换时间控制在毫秒级,该技术已在公司ES系列、EM系列、EH系列、ET系列、SBP系列等系列光伏储能逆变器产品得到应用。为巩固已有的技术优势同时提升技术竞争力,公司持续增加在产品技术创新、研发方面的投入,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0.33亿元、0.51亿元、0.5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2.57%,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3.14%、6.15%、6.15%。此外,目前公司已经掌握并离网无缝切换技术、新能源 汽车 与电网能量互联技术、离网型微网控制技术、储能逆变器能量管理技术等领域的相关核心技术,相关技术已应用在公司相关产品中,且核心技术产品创收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分别为10.45亿元、8.06亿元、8.69亿元,占公司当期营收的比重分别为99.48%、96.49%、91.97%。
经过在新能源电力电源设备领域近十年的深耕,公司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研发体系,储备了优秀的研发人才,具备较强的产品和技术研发能力。公司一方面根据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开展主导性的先发研究,另一方面在与客户的合作过程中,以客户应用需求为中心,开发贴合客户实际且符合行业趋势的新产品。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企业、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公司参与研发的项目荣获教育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此外,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67人,占员工总数的17.20%,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全部研发人员的80.24%。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77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43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6项软件著作权。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公司技术储备丰富,主要在研项目包括光伏储能混合逆变器(JET认证)、1500V三相并网逆变器、第二代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等,未来公司将深耕新能源控制、储能变换、能源管理等领域研发。
募资提供保障 开启智慧能源新时代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能源利用和应用将逐步向清洁替代和电能替代的方向发展,固德威拟将此次募集资金全部投向与主营业务相关领域,项目全部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公司将紧抓此次上市机遇,逐步增强在新能源电力电源设备领域的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曾提出:“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5亿千瓦以上”,光伏发电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光伏逆变器产品市场增长奠定了基础,“广德固德威智能光伏逆变器等能源管理系统产品生产项目(二期)”将通过新的生产工艺路线规划,不断优化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大幅提升整体生产效率和制造规模。为进一步保持并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竞争实力,公司此次拟筹建的“智慧能源研发楼项目”主要为研发提供支撑,通过增添先进的研发设备,升级科研中心硬件环境,促进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研发与更新。国内外营销网络体系、营销渠道管理能力及营销网络覆盖范围对公司拓展市场占有率至关重要,“全球营销及服务体系基础建设项目”将在国内对原有办事处升级合并,形成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北五处销售服务中心,并在北京新建销售服务中心;国外印度、日本、美国新建3家子公司。此外,为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补充一定的流动资金。
站在新起点,迎接新挑战,创造新成绩。固德威将继续坚持以电力电子技术为基础,持续开拓创新清洁能源的转换技术、储能技术和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平台等,致力于成为智慧能源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并将公司的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覆盖至全球存在电力电子产品需求的区域,携手电网、社区、客户共同开启智慧能源新时代。
国家补贴现在基本上停了,只是有名额限制,看能不能申请的到,每个市的补贴也不同,有些是没有补贴的。初装费补贴是安装完并网后一次性补贴的,另外还有每发一度电补贴多少钱,这个每个地级市都不同,补贴年限也不同。
湖北省——0.1元/kWh,5年
2018年6月29日,湖北省物价局、能源局 、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72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期间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依据其上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省电力公司应将2016年起累计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一次性结算到位,之后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电价补贴资金按照“一月一结算”的要求及时结算。
陕西省西安市——0.25元/kWh,5年
2018年4月17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32号)提出:
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湖南省——0.2元/kWh
2017年8月9日,湖南省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湘财建〔2017〕69号)提出:
省级光伏发电补助实行全电量补贴,对2014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前投产且符合第四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其中: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项目投产运行日—2019年12月31日。
长沙市——0.2元/kWh,5年
2017年3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8号),提出:
在长沙注册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补贴资金在“市分布式能源专项”中列支。
海南省三亚市——0.25元/kWh
2017年12月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三府〔2017〕268号),提出:
采取后补贴方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按照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助,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总电量计算补助金额。
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
2018年5月18日,《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农村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补贴政策基础上均同时享受三亚市政府0.25元/千瓦时的补贴,同时项目建成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农户3000元奖励资金。
山西省大同晋城——0.2元/kWh
1)大同市——0.2元/kWh
2018年7月6日,大同市政府印发《大同市2018 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8〕111号),提出: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的,备购置、安装及从电表到设备的电缆连接总费用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每户按8000元补贴,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
2)晋城市——0.2元/kWh
2018年贫困户,5kW上限,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0.2元/千瓦时,享受补贴到2020年。
安徽省合肥市——0.25元/kWh,15年
2016年8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
河北省——0.25元/kWh,5年
2018年1月29日,河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在执行当地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继续享受省内每度电补贴0.2元扶持政策,自投产之日起补贴三年。
2018年5月8日,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光伏扶贫电站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冀价管〔2018〕56号),提出:
2018年底前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补贴3年。
2018年1月12日,河北住建厅下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
对“太阳能光伏+”取暖技术,主要采用政府补贴+农户出资等模式。省财政在现有上网电价的基础上补贴0.2元/kWh,即上网电价为二类地区0.85 元/kWh,三类地区0.95元/kWh。
北京市——0.3元/kWh
2015年8月26日,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提出:
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阳光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
要利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阳光富民工程,对于阳光富民项目,北京市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含税),奖励期限为5年。
另外,阳光富民工程主要帮扶范围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和乡镇。低收入农户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户装机容量不超过5千瓦;低收入村和乡镇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村和每乡镇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
上海市——0.4元/kWh
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提出:
对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实施奖励: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
1)深圳市——0.4元/kWh
2018年5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提出:
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佛山市——0.15元/kWh,3年
2016年12月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提出:
现行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
对2016-2018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对2016-2018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3)东莞市——0.3元/kWh,5年
2017年12月19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
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可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 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分4年拨付。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农业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江苏省苏州市——0.37元/kWh,3年
2018年7月,苏州市政府就《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浙江省——0.1元/kWh
1)浙江省
2014年7月21日,浙江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79号 ),提出:
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再补贴0.10元/千瓦时。
2)杭州市——0.1元/kWh,5年
2016年5月20日,杭州市印发《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杭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杭州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全额上网”模式),并在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之月起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光伏地面电站补贴。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在2016—2018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3)杭州市余杭区——0.2元/kWh
2016年3月26日《余杭区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我区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本政策意见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实行期至2018年12月31日。
4)杭州市富阳区——0.2元/kWh,5年
2018年6月13日《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资助的实施细则》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进行补贴。
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实际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
非居民发电量补贴。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5)金华市——0.3元/kWh,3年
2017年2月22日,《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6)金华市浦江县——0.2元/kWh,3年
2017年7月5日,浦江县人民政府印发《浦江县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县域内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并在县域范围内完成立项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7)金华市磐安县——0.2元/kWh,3年
2016年4月17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农光互补、地面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集中连片居民50户以上,对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扶贫重点村优先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对未列入县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8)温州市泰顺县——0.3元/kWh,5年
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9)温州市文成县——0.3元/kWh,5年
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省每度电0.1元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2元,连续补贴5年;居民个人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3元,连续补贴5年。县财政补贴一年发放一次。
10)绍兴滨海新城——0.2元/kWh,5年
2015年11月,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5〕74号),提出: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