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2018年光伏电站电价_2018光伏发改委新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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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了家庭户用光伏电站,补贴没收到,应该怎么办?2.2018光伏发改委新政策
装了家庭户用光伏电站,补贴没收到,应该怎么办?
以下是最新的光伏政策文件:2018年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的事项说明通知(文件号:发改能源〔2018〕1459号),1、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2、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属竞争配置的项目,执行竞争配置时确定的上网电价。但目前广东省发改委的文件暂未下发。
2018光伏发改委新政策
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20年的政策出处主要有两处:一个出处为国务院于2013年07月04日发布的国发〔2013〕24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七大条《完善支持政策》中明确指出: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另一出处为2013年8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2018年光伏电价执行的最新政策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7] 2196号。根据该政策,“全额上网”模式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将调整至:一类0.55元,二类0.65元,三类0.75元/千瓦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从0.42元/千瓦时下调为了0.37元/千瓦时”。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的确是会不断调整的,09年西部地面站标杆电价1.15元/kwh,11年降为1元/kwh,13年降为0.9元/kwh,未来必然会到0.5,0.4直至可以实现与火电同价格的平价上网。
但,已经并网发电的用户也不用担心,国家规定了:“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为20年。”意思就是,你家光伏电站是哪年并网的,补贴就是按哪年的发,发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 安装完光伏电站怎么拿到国家补贴? —
国家发改委通知中规定,家用太阳能光伏电站 业主的补贴款是由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所以补贴收益是电网打给业主,具体方式各地略有区别,但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在跟电网签合同的时候,会在合同上注明业主的银行卡号,定期由电网打到业主的这张银行卡里。
2020年或将取消补贴,安装光伏还划算么? —
1.安装光伏不仅可以白天用光伏发电,节省了电费,同时节能减排,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2.光伏市场化,可以卖电给邻居赚钱。配合对清洁能源的重视,电网改革、绿色电力交易证书制度、碳排放交易权制度,未来个人卖电必将成为潮流和趋势。
今年的补贴政策有效期仍是一年,明年安装能拿到的补贴会更少,不如趁着能领到更多补贴。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明显加快。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现将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1)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2)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3)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4)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
(5)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2、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
(1)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2)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3)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3、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1)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2)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3)各地、各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时,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确保充分竞争和建设质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的项目及上网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抄送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
扩展资料: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6月11日,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通知》本身不是“急刹车”,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德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经验,通过征求意见会(2月)、新闻发布会(4月)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吹风提示,还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电网企业意见并作了政策宣介。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于5月31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出台《通知》既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光伏行业当前面临的补贴缺口和弃光限电等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这是光伏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出台《通知》是十分必要的。对实现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提高我国光伏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民网-光伏通知不是“急刹车” 提质增效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