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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逆变器多少钱一瓦 ?
目前,我国的光伏逆变器产品主要应用于并网光伏发电、农村电气化、通讯和工业等领域。以小功率光伏并网逆变器为主,功率多在3KW-5KW,市场价格多在4000-8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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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国家电网回收多少钱一度?
国家发改委近日就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户用光伏电站2021年仍有3分/度的补贴,并且按照全发电量进行补贴,2022年起不再进行补贴。
户用光伏也进入最后一年补贴的倒计时,早两年安装光伏电站的业主,已经赚大了,再不安装已经没有机会获取国家补贴了。
现状前景
太阳能发电是新兴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应用的主要是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具有电池组件模块化、安装维护方便、使用方式灵活等特点,是太阳能发电应用最多的技术。太阳能光热发电通过聚光集热系统加热介质,再利用传统蒸汽发电设备发电,近年来产业化示范项目开始增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光伏
并网光伏发电价格表,并网光伏发电多少钱
目前,光伏电价目前执行两套标准。2018年1月1日以前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国家补贴分别按照0.4530元/千瓦时(含税)、0.42元/千瓦时(含税)执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上网电价、国家补贴分别按照0.4530元/千瓦时(含税)、0.37元/千瓦时(含税)执行。
光伏并网发电的最新政策
电网新政为光伏行业注入活力
国家电网公司规定,从2012年11月1日起,对适用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系统接入方案制订、并网检测、调试等全过程服务,不收取费用。同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的富余电量,国家电网公司将按照有关政策全额收购。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表示,国家电网在此时出台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政策,表明了政府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态度,给困境中的我国光伏企业带来了信心。各地电网公司已正式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申请。
业界忧虑光伏并网政策执行力
国家电网公司承诺全部并网流程办理周期约为45个工作日。“在这一政策出台后,相关企业就会采取行动找电网企业申请并网,在这一过程中,政策是不是贯彻下来了,并网是否依然碰壁,这些都还需要继续盯下去。”南昌大学太阳能光伏学院院长周浪说。
同时,国家电网公司还规定,电网企业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家针对光伏发电项目已出台了设计标准和施工标准,但对并网验收却没有明确的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验收,但是到底什么标准,现在还说不清楚。”
国家电网在政策中提出要变以往的装机补贴为度电补贴。曾少军表示,这一调整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但在具体结算方法上还不尽合理。“按照政策,我们上、下网电量将分开结算,光伏发电业主给电网卖电的电价和从电网买电的电价不同,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应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完善运作模式
针对上述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政策能够执行到位,并建立起完善的商业化运作模式。
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正文如下: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光伏发电系统有效运行,优化能源供应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与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合同和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规定,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
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应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认定。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遵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服从调度指挥、执行调度命令。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情况实施监管。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光伏电站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负责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和公共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应尽量不影响并网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并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可以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装置配置和检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电量计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自然人为运营主体的,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程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机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以下信息:
1.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
3.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并网光伏电站运营主体应根据产业监测和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定期将运行信息上报,并对发生的事故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所在省(市)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发电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因履行合同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追究其相关责任。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一兆瓦光伏发电并网需要多少钱
由中节能公司投资筹建的中节能临沂2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温州科宇电器有限公司在此次项目中给中节能供应智能光伏汇流箱设备,电站项目位于临沂市河东区,项目装机总容量为20MW,项目总投资为29696.18万元,占地总面积约为1000亩。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可再生能源,中节能临沂2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目通过“光伏打效应”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发电,工程建设对当地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等影响较小,可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予以减缓。项目运行期不产生任何废气、废水和废固,仅产生强度极低的电磁噪声和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危害。本项目建成后,按年发电量2242.04 万kWh 计算,平均每年节约7398.7 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2353.1 吨,减排二氧化硫672.6 吨,减排氮氧化物336.3 吨,环境效益非常明显。同时,电站的建成后将是一个高科技的生态环保主题旅游景观,有助于促进当地新能源产业、设施科技农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展示出非常明显的社会效益。
中节能与科宇电器合作江苏射阳20MW滩涂光伏电站是由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振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80%和20%共同兴建,总投资3.7亿元人民币,其中科宇电器有限公司供应智能光伏汇流箱,电站项目座落在江苏射阳临港工业区高压走廊下方,占用滩涂面积约800亩,本期规模为20MWp,分为20个方阵系统,其中由18个多晶硅固定支架方阵系统、1个单晶硅斜单轴跟踪方阵系统、1个非晶薄膜电池方阵系统组成。2010年9月1日开工建设,项目计划11月底完成整体工程,12月份并网发电。
科宇电器有限公司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大政方针,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并与中节能合作完成此次项目。通过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探索了并网光伏电站的科学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光伏绿色能源项目的示范性。中节能公司规划在武威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总装机容量达300兆瓦,其中已建成60兆瓦,在建100兆瓦,预计2013年年底并网规模达160兆瓦。截至目前,我公司科宇电器与中节能武威光伏电站总经营规模达到60兆瓦,共完成投资10亿元,是武威市建设速度最快和光伏发电效率最高的电站,更是甘肃省最大的单体光伏并网电站之一。科宇电器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供应智能光伏汇流箱。中节能与我公司合作的武威光伏电站每年可向国家电网输送8400万度的绿色电力。按照火电煤耗平均350g标煤/KWh计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30668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274.44吨,减少一氧化碳约5.32吨、二氧化碳约8.10万吨、二氧化硫约227.2吨。此外还可节约用水,减少相应的废水和温排水等对水环境的污染。
智能铸就节能,节能成就环保!
江阴光伏电站示范项目位于江苏省江阴市,隶属无锡地区,当地年均日照辐射量4680MJ/m2,项目租用海港国际的7栋仓库屋顶,共计4.168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为2MWp。
本项目由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阴海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江阴理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项目公司,中节能太阳能发电江阴有限公司与温州科宇电器有限公司合作,由温州科宇电器有限公司供应智能光伏汇流箱。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2700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定为1017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为206.6万度,年减标煤728吨,减排放二氧化碳2100吨。
中节能太阳能发电江阴有限公司是我国节能环保领域的旗舰企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央企)在江苏省江阴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我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金1017万元。中节能公司专注于我国太阳能发电领域的投资与光伏电厂建设与运营,目前中节能与我公司温州科宇电器有限公司成功合作已建成的江阴海港物流园2兆瓦光伏电站,是江阴市第一个兆瓦级光伏发电项目,也是无锡地区最大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
公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太阳能生产销售;太阳能发电规划、技术研发与设计咨询、运营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系统设备制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