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山东省光伏优惠政策_对光伏发电,国家的支持政策是什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发电国家有什么政策补贴2.对光伏发电,国家的支持政策是什么?
3.光伏发电税收优惠政策
光伏发电国家有什么政策补贴
法律分析:自2013年8月26日国家发改委明确分布式光伏补贴0.42元/千瓦时(含税)政策后,户用光伏连续 5年享受了0.42元连补20年的的政策支持。 时间来到2017年12月19日,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首次下调0.05元至0.37元/千瓦时。 因2017年光伏新增装机53.06GW,市场空前火爆,转年的2018年5月31日,“5.31光伏新政”下发将分布式光伏补贴再次下调0.05元至0.32元/千瓦时。
法律依据:《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根据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补贴实施办法:
(一)项目确认。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程序完成备案。具体备案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2.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发电成本和销售电价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具体补贴标准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后再另行发文明确。
(三)补贴电量。电网企业按用户抄表周期对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目录内的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等进行抄表计量,作为计算补贴的依据。
对光伏发电,国家的支持政策是什么?
2017年山东省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政策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正式印发《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推广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旨在热水用量大的公共领域推广使用洁净、可再生的太阳能资源,全部或部分替代燃煤(油、气)锅炉及电热装置。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从省级节能专项资金中列支。补贴资金坚持单位自愿、先建后补,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使用原则。
申报范围包括: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校、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敬老养老机构。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从省级节能专项资金中列支,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120万元。
具体的申报条件为:(一)具备安装相应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场地和施工条件;(二)太阳能集热系统产生的热水日温升35℃以上;(三) 拥有自有场所,有一定规模的寄宿学生、住院患者或供养寄宿老人;(四)基础教育学校拟安装的太阳能集热系统日产生热水能力须在5吨以上,其他院校须在20 吨以上;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敬老养老机构拟安装的太阳能集热系统日产生热水能力均须在5吨以上;(五)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节能办)公布的供货企业目录中选择太阳能集热系统供货商;(六)太阳能集热系统建成后,须标有财政补贴太阳能集热示范项目标识。
具体的奖励标准为:(一)基础教育学校日产热水每吨补贴7500元,其他院校日产热水每吨补贴4500元。同一个校区只能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且最多不超过120万元。(二)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日产热水每吨补贴4500元,同一个院区只能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且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三)敬老养老机构日产热水每吨补贴7500元,同一个院区只能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且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在居民社区推广
意见提出,山东省将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机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力争到2015年年底,全省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120万千瓦。
此外,山东省将把光伏发电纳入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旧村改造等工程中规划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现电能就地消纳,改善农村供电状况和用电水平。
度电补贴增至0.47元
意见提出,山东省将实施电价扶持政策。2013年至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2013年至2015年,纳入国家年度指导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全部电量在国家每千瓦时0.42元补贴标准基础上,省级再给予每千瓦时0.05元的补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工程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享受以上补贴。
另外,今年山东省将筹集资金1亿元用于设立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专项资金,择优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予以补助。
免收4项政府性基金
在税费优惠方面,意见提出,2015年之前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等税收政策,并可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针对点亮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山东省还将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贷款和债务融资担保,研究设立重点光伏企业融资担保扶持基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和家庭自建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光伏发电税收优惠政策
2017年全国各地最新光伏补贴:
一:全国政策补贴
1,分布式
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2,集中式
宁夏,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0.8元/kwh
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榆林、延安、青海,甘肃,新疆除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0.88元/kwh
二:全国地方各省市政策
1,上海市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2,北京市
分布式: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含税)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集中式:0.88元/kwh
3,重庆市
在巫山、巫溪、奉节等3个县开展试点。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对建卡贫困户,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补助8000元/户。对项目农户,采取发电量“全额上网”,净电量结算方式,按现行的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1.00元/千瓦时执行。
光伏发电补贴是每度电补贴三分钱。
光伏发电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两点:
1、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2、光伏发电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百分之五十的政策。
光伏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有独立运行和并网运行两种方式。
同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分类,一种是集中式,如大型西北地面光伏发电系统,一种是分布式,如工商企业厂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民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太阳能优点有以下几点:
1、无枯竭危险;
2、安全可靠,无噪声,无污染排放外,绝对环保;
3、不受资源分布地域的限制,安装在建筑屋面同时美观的优势;
4、无需消耗燃料和架设输电线路即可就地发电供电;
5、能源质量高;
6、使用者从感情上容易接受且非常喜爱;
7、建设周期短,获取能源花费的时间短;
8、从国家安全角度讲,光伏发电可以实现家庭自己供给,避免战争带来的毁灭打击。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修正)》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
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上网电价应当公布。
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实行招标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按照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是,不得高于依照前款规定确定的同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水平。
第二十条 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第二十二条 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