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陕西财政光伏补贴_咸阳市有没有光伏发电补贴新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补贴政策是怎样的?2.咸阳市有没有光伏发电补贴新政策
3.我国11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一览
4.中国八省15市光伏补贴详情
5.为了分布式光伏,国家都给了哪些优惠政策
光伏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2023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
2023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光伏集中发电指导价将连续制定,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集中发电厂,新增集中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由市场竞争决定,不得超过资源区指导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咸阳市有没有光伏发电补贴新政策
2022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1、光伏集中发电指导价将连续制定,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集中发电厂,新增集中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由市场竞争决定,不得超过资源区指导价。
2、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3、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4、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11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一览
有新政策。
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
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中国八省15市光伏补贴详情
我国11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一览:上海市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集中式: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北京市全市分布式: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全省分布式: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全省集中式: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光伏电站按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冀政[2013]83号)全省扶贫工程: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山西省晋城市分布式:发电电价补贴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发电政策补贴外,晋城市级财政还补贴0.2元/千瓦时;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2015—2020年)。(《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江苏省1、扬州市分布式:市政府设立1000万元光伏应用产业投资基金,对在扬中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80%(含)以上、50%(含)以上,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在当年额度内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0.15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2015~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6年。对已建成的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2、句容市分布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在句容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40%(含)以上,再由市财政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暂定为5年。积极鼓励企业厂房屋顶出租,对屋顶出租的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20元/平方米的补助,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句政发〔2015〕66号)3、镇江市分布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在镇江境内注册的企业,利用我市工业厂房屋顶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报批手续完备,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0.5兆瓦(MWp),已列入市重点跟踪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价值量占投资总额比例超过60%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按财政体制由地方政府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3年。(镇政办发〔2014〕179号)湖南省全省分布式: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2014年建成投产项目补贴为0.2元/kWh,2015-2017年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湘政办发2014118号)长沙市分布式:在长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及长政办发〔2015〕24号)广东省1、广州市分布式:对于项目建设居民个人或单位,按照0.1元/千瓦时的标准,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电量为基础计算补助金额。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10年。对于建筑物权属人,以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0.2元/瓦的标准确定补助金额,一次性发放给建筑物权属人。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200万元。(《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2、东莞市分布式:补助总容量120MW,项目建成并网后按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超过部分不予补助。(一)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补助平均分四个财政年度拨付。(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农业、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三)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发改〔2016〕662号))3、佛山市对于佛山市分布式及地面光伏电站的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佛山市再补贴0.15元/千瓦时,补贴三年。对于工商业分布式,除了0.15元/千瓦时以外,建筑产权人可以申请0.02元/瓦的初装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40万元。对于1kW以上的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在0.15元/千瓦时以外,可以申请1元/瓦的初装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海南省三亚市分布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项目建设居民个人、单位或建筑物权属人,在国家补助标准(0.42元/千瓦时)基础上按照该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电量为基础计算补助金额。(《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西安市分布式:通过市财政补贴资金和开发区专项补贴资金,给予分布式光伏装机1瓦1元的补助(共3年)。(市政办发[2015]57号)2017年的总补助规模约70MW。
为了分布式光伏,国家都给了哪些优惠政策
一、江西省
参考文件: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
摘要: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除了国家补贴0.42元/kWh外,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4元/W,二期工程暂定补助3元/W。
二、山东省
参考文件:鲁价格一发〔2013〕119号
摘要: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kWh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三、河南省洛阳市
参考文件:《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
摘要:对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洛阳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0.1元/W奖励,连续奖励3年。
四、安徽省合肥市
参考文件:合政〔2013〕76号
摘要:在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当地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除享受国家补贴外,按年发电量给予0.25元/kWh补贴;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年发电量给予0.02元/kWh补贴;连续补贴15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W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kWh电补贴政策。
五、江苏省
参考文件:苏政办发〔2012〕111号
摘要: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kWh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六、河北省
参考文件:无文号
摘要:对采用省内生产光伏组件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优先并网,全额收购。装机容量在1MW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1.3元/kWh,2015年建成投产的为1.2元/kWh,上述上网电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
七、上海市
参考文件:暂无
摘要:据了解,上海拟在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为0.42元/kWh基础上,提供0.25元/kWh的地方补贴,期限为5年。
八、浙江省
参考文件:浙政发〔2013〕49号
摘要: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kWh。
1、温州市
参考文件:温政发〔2013〕75号
摘要:1)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kWh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补五年;
2)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5元/kWh补贴;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元/kWh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3元/kWh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2、温州市永嘉县
参考文件:永政发〔2013〕282号
摘要:1)对县域内除民居外装机达到5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
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
3、嘉兴市
参考文件:嘉政发〔2013〕87号
摘要:自2013年起到2015底,对市本级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kWh,连续补贴3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4、嘉兴市秀洲区
参考文件:秀洲政发〔2013〕31号
摘要: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W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的给予80%的补助)。
5、海宁市
参考文件:海政办发〔2013〕260号
摘要: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装机达到0.1MW以上,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行电价地方补贴。对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按0.35元/kWh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五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一次性补助。
6、桐乡市
参考文件:桐经信产〔2013〕148号
摘要: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5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
2)2014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3)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
4)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15%给予奖励。
7、杭州市
参考文件:杭政函〔2014〕29号
摘要:在国家补贴0.42元/kWh、浙江省补贴0.1元/kWh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再给予0.1元/kWh的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为2014-2015年。
8、杭州萧山区
参考文件:萧政办发〔2013〕209号
摘要:1)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用电价格给予15%的优惠;
2)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kWh补助。
9、富阳市
参考文件:文件即将印发
摘要:2014-2016年建成投产的项目,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10、衢州市
参考文件:衢政发〔2013〕53号
摘要:在本市绿色产业聚集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采购本地光伏产品的项目,在省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已享受国家、省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
11、衢州市龙游县
参考文件:龙政发〔2013〕35号
摘要:1)对县域内实施的装机达到1MW以上的项目给予0.3元/W的一次性奖励;
2)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的上网电价补贴。(已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项目不补)
12、衢州市江山市
参考文件:江政发〔2014〕2号
摘要:1)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kWh的补助;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kWh的补助;
3)鼓励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m2的补助。
此外,福建、山西也已出台鼓励当地光伏发电项目措施,陕西等地光伏利好政策也正酝酿中,我们将持续关注。
1、备案流程简化
根据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电网财[2013]2044号文,分布式是光伏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并网办理流程大大简化。
1)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2)个人项目由电网公司代备案
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2、建设并网手续最简化
根据国家电网财[2013]2044号文,分布式是光伏项目的并网办理流程大大简化。
1)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
2)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免费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3、不受规模指标限制
根据《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光伏项目的备案被分为三类:
普通光伏项目和领跑者项目,都要采取竞争性配置的方式获得规模指标。
屋顶项目不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还是“全额上网”,都不限指标。
4、屋顶预留有要求
为了解决屋顶难找的问题,地方政府也在想办法解决。很多地方政府都对下辖的现有建筑、新建建筑的标准作出规定,提出要按照分布式光伏的标准考虑。
对于现有建筑屋顶,全国9个省/市/县(北京市、南昌市、太原市、杭州市、富阳市、德清县、龙游县、江山市、安吉县)规定下辖区域内,已有企业年综合能耗达到1000~5000吨标煤等不同标准时,政府鼓励或强制要求在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项目。
对于新建建筑屋顶,全国18个省/市/县(合肥市、洛阳市、无锡市、镇江市、南昌市、太原市、浙江省、杭州市、德清县、嘉兴市、温州市、洞头县、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绍兴市、安吉县、丽水市)规定下辖区域内,新建建筑屋顶面积达到1000~3000等不同标准时,政府鼓励或强制要求屋顶按照安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5、国家、地方补贴高
除了国家补贴以外,全国很多有实力的省、市、县,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地方补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9个省(北京、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河北省、上海市、吉林省、湖南省、浙江省)有省级单独的度电补贴;10个地级市(合肥市、南昌市、商洛市、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温州市、绍兴市、衢州市、丽水市)有市级单独的度电补贴;12个县级单位(萧山区、富阳市、建德市、德清县、安吉县、洞头县、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龙游县、江山县、余姚市)有县级单独的度电补贴。
全国共2个省(江西省、陕西省)、4个市(无锡市、合肥市、嘉兴市、绍兴市)、8个县(富阳市、建德市、德清县、安吉县、洞头县、永嘉县、龙游县、江山县)给予初始投资补贴。
6、补贴结算有保障
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实行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金的制度。
当可再生能源附加不足时,优先发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而且,自然人投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由电网公司垫付。
另外,在刚刚颁布的《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中,未把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绿证范围之内。可见,国家计划在地面电站领域,用市场化的手段解决补贴问题;然而,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将仍然采用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式来解决。由于绿证价格低于可再生能源附加,因此,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保障性更强!
7、电量可计入节能量
根据《“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国万元GDP能耗要下降15%,各企业节能压力大。
然而,根据各地的分布式光伏政策:企业建设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使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产生电量,可计入企业的节能量。
8、不参与竞争售电
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对于分布式电站的提法:
(五)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
18、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
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同时,根据电改系列文件中的配套附件4《关于有序放开放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三、建立优先发电制度
(一)优先发电基本内容。
优先发电是指按照政府定价或同等优先原则,优先出售电力电量。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电量计划并严格执行予以保障,拥有分布式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用户通过供电企业足额收购予以保障,目前不参与市场竟争。
(二)优先发电适用范围。
为便于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