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第二次光伏双反范围_光伏双反案发起的历史背景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再度“反水”的欧盟“双反”:两败俱伤后还想怎样2.光伏双反案发起的历史背景
3.美双反对我光伏产业造成的影响有哪几方面
4.谁知道光伏“双反”历程?
再度“反水”的欧盟“双反”:两败俱伤后还想怎样
面对当今全球化的深度融合趋势,任何去全球化或者地区国家间分化的举动,都只能获取局部短期利益,无法取得长期发展。对于欧盟单方而言,如果要持续在“双反”上做文章,那最终结局可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赔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华夏能源网记者 曹昱媛
在伤口上撒上点盐,常能让人疼得直抽冷气,但这次似乎有些不同了。
原本,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即将到期,欧盟却在这个节骨眼上再次“反水”了。其近日表示,将延长对中国进口太阳能产品的“双反”政策,限行的限量限价措施将延长至少12个月,并决定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调查。
有些许出乎意料的是,当欧盟再次用“双反大棒”做文章的时候,中国的光伏企业对此的已没有了3年前的激烈反应,甚至有光伏大佬私底下聊天时已摆出了“爱咋咋地”的态度。欧盟想在已起了老茧的伤口上撒盐,但已无法引起剧烈的疼痛了。
只是冷冰冰的事实已证明“双反”只能造成两败俱伤,但欧盟为何还对此如此痴迷?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2010年欧洲光伏制造业的产值达到200亿欧元,到了2014年产值直线下跌到25亿欧元;欧盟光伏装机量已从2012年的24GW下降到2014年的7GW,占世界装机容量份额由74%下降至14.5%。
中欧双方的光伏贸易争端由来已久。
欧盟从2013年起开始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2014年8月,欧盟委员会批准中欧光伏贸易争端的价格承诺协议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底。但正当外界以为这场贸易争端将尘埃落定之时,欧盟却再次发难。
今年3月,EUProSun(以SolarWorld为首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认为中国有部分企业违背限量限价协议,通过各种方式倾销低价产品到欧洲,对此,欧盟委员会调查后于6月宣布立案,并展开调查。
此后,连续有阿特斯、中盛光电、昱辉阳光、正泰太阳能以及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等五家中国厂商被欧盟委员会发现有具体违约事情,并被排除在限价限量协议之外。前述厂商若仍要从中国进口产品到欧洲,就须面临平均税率47.7%的反倾销税。欧盟表示将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重新审核,审核期限为15个月;在这15个月期间,“双反”措施将持续有效。
若复盘“双反”的整体影响,“两败俱伤”是最恰当的描摹。事实也证明违背公平自由竞争原则的贸易保护主义,往往最终结果是损人不利己。在2013年欧盟对华制裁措施实施后,大量中国光伏产品被挤出了欧洲市场,中国企业损失惨重。但其后两年,欧洲光伏产业也并未依靠贸易保护让自己强大起来,反而有了“萎缩”的迹象。
“双反”对欧盟自身的伤害显而易见,华夏能源网记者梳理相关数据发现,2010年欧洲光伏制造业的产值达到200亿欧元,到了2014年产值直线下跌到25亿欧元;欧盟光伏装机量已从2012年的24GW下降到2014年的7GW,占世界装机容量份额由74%下降至14.5%。而在世界前10名光伏组件制造商中,已经没有一家是欧洲企业。
更具体的数据是:“双反”导致欧洲本土超过24万人失业,200家企业破产,损失了超过220亿欧元的产业增加值。
欧洲著名独立经济研究机构预测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显示,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导致了欧盟消费者对光伏产品的安装及相关服务的需求大量减少,从而减少就业机会。同时,欧洲光伏产品的原材料、部件、制造设备的生产供应商,也损失了很多对中国企业的生意。
事实上,欧盟起初应该能提前预估出“双反”可能给自己带来的些许负面影响,但可能没有想到影响会那么大,而积极的影响却没有如预期中明显的体现出来。
“双反”其实是个好东西
这就像一群看起来健康的人,突然因为“双反”而都得了很重的病。在救治期间,有的病人死了,有的病人则咬牙挺过来,而后脱胎换骨更强壮了。
“双反”落锤后,中国的光伏产业确实面临了一段极其黑暗的时光。
数据显示,“双反”造成了中国光伏市场30万人失业,损失3000亿元的工业增加值。将目光收束到微观层面,企业的困顿和产业从业人员的困惑在2013年前后随处可见。也就在那段时间,光伏巨头赛维和无锡尚德也遭受重创,经营难以为续,产业链上大量企业陆续倒闭。
但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梳理清楚:造成当年中国光伏产业惨状的根本原因并非欧盟的“双反”。“双反”只是加速暴露了国内光伏产业潜藏的诸多问题,同时形成了强烈冲击。
其一,原料、核心技术、市场“三头在外”的软肋,已为后来的困境埋下巨患;此外,大肆扩张带来远超全球需求的产能,已一步步将自己推向越来越深的泥沼。同时,许多企业重前端扩张,不重后台研发与运营的精细与优化,再加上新业务的拓展,管理层的精力基本无法兼顾,更谈不上专注。
双反前,欧洲占据了全球光伏市场的30%,而中国产品占据了欧洲市场的70%。“双反”导致中国光伏出口的最重要的市场通道受阻,很多国内企业也立马陷入了生死境遇。有数据显示,2014年,国内光伏产业链上的企业倒掉了30%以上。
但抛开“公平贸易”不谈,仅说“双反”对产业的深刻影响,其也有积极的一面。换句话说,对于中国的光伏产业而言,“双反”其实也是个好东西。
华夏能源网记者总结认为,“双反”的好处有六点:其一,加速了落后产能的淘汰;其二,加速了中国国内市场,特别是运用端的开发;其三,更多企业开始完善自己的产业链价值,也更加重视技术层面的研发进步,由此增强竞争力;其四,产业加速“排毒”,更为健康的产业秩序得以建立起来;其五,加速全球其他市场的开拓;最后,很重要的一点是,不管是政策还是产业层面,都有了更强大“心理成熟度”,亦能更理性地来布局未来的发展。
“双反”开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国内成百上千家光伏企业经历了一次持续久,层次深,烈度强的大调整;而全球光伏产业格局也经历了一个调整、重构、再建设、再定位的过程。
这就像一群看起来健康的人,突然因为“双反”而都得了很重的病。在救治期间,有的病人死了,有的病人则咬牙挺过来,而后脱胎换骨更强壮了。
整体而言,过去两年中,中国光伏产能集中度提高,企业的“抗击打能力”也已显著提高。这也就不难理解,面对此次欧盟近期的再次“反水”,国内光伏企业并没有再觉得世界末日来临。
难道赔了夫人还要再折兵?
前一段时间,30多家欧洲光伏企业在欧盟委员会举行的一个专门听证会上恳求欧委会尽早“醒悟”,停止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实际上,现在欧盟光伏正面临“内忧外患”,财政紧张、光伏发电补贴的大幅下降、欧盟光伏市场占世界份额已经大幅下降等问题让欧盟光伏已“捉襟见肘”。
欧盟对华“双反”政策实行以后,欧洲市场的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几乎绝迹,更多的国内光伏生产商投入到了美洲、非洲、印度等市场。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就退出欧盟价格承诺机制时表示:“我们认为目前对价格承诺的解释曲解了原价格承诺中的规定和范围,已经开始阻碍我们的全球拓展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在解释中禁止价格承诺企业在海外建厂,无论该海外工厂制造的产品销往欧盟还是非欧盟的其他地区,这个解释是严重不合理的。”
再次“反水”的欧盟委员会,“反水”后欧盟市场中物美价廉的“MadeinChina”光伏产品不仅将数量剧减,价格也会随之水涨船高,这势必对需求侧产生消极影响。
同时,欧洲的太阳能产业缺乏强力竞争的刺激,或将成为养在温室的花朵,对其竞争力的提升有害无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缓欧盟力推的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步伐,给清洁能源使用占比的提高之路抛下几块不尴不尬的“绊脚石”。
总而言之,面对当今全球化的深度融合趋势,任何去全球化或者地区国家间分化的举动,都只能获取局部短期利益,无法取得长期发展。这种通过添加非经济因素建立进入壁垒,往往会造成两败俱伤。对于欧盟单方而言,如果要持续在“双反”上做文章,那最终结局可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赔了夫人又折兵。
不只中国企业,其实欧美一些机构和企业也开始反对“双反”。全球性太阳能产业的专业联合机构——全球太阳能委员会近日传递出明确的信息:太阳能要实现改变地球能源景观的承诺,关键是进行合作并消除贸易壁垒。
此外,许多欧洲企业已意识到排斥的弊端以及合作的重要。前一段时间,30多家欧洲光伏企业在欧盟委员会举行的一个专门听证会上恳求欧委会尽早“醒悟”,停止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光伏双反案发起的历史背景
可以参考的法条
WTO《反倾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案例
中美光伏双反案
2010年4月1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0年9月15日,美国在世贸组织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将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2年6月15日,世贸组织公布了该案的专家组报告。2012年7月20日,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上诉通知书和上诉方书面陈述,正式就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提起上诉。[3]11年10月18日,美国SolarWorld联合另外6家并未公布身份的光伏企业向美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输美光伏电池、组件等太阳能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1年11月8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听证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抗辩;
2011年11月9号,美国商务部决定,“双反”正式立案;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14家光伏企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联合声明,称希望美国秉公执法。
2012年3月20日下午(美国东部时间,北京时间3月21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至4.73%;而反倾销税将在2012年5月裁定。业内人士不看好最终关税。
中美实木多层地板双反案(中企首次完胜美国双反)
2010年10月22日,美国地板企业联盟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地板企业启动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称中国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地板存在政府补贴及倾销。这是中国地板行业第一次同时遭遇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达169家,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人民币。
2011年2月,由于浙江裕华木业连续多年出口量首位,所以美国商务部确定了3家反补贴和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浙江裕华木业是其中之一。
2011年5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本案的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初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总值逾1亿美元木地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近83%。
2011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召开对中国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双反”调查商务听证会,替代国和替代数据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2011年10月13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多层木地板最终税率,裁定浙江裕华木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均为零。这一裁定意味着裕华木业(鹦鹉地板)成为中国加入WTO以来,首家应对美国“双反”调查取得“双零”的企业。[4]
美双反对我光伏产业造成的影响有哪几方面
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
◆2011年10月18日,德国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
◆2011年12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中国光伏产品对美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该案正式进入美商务部调查阶段。
◆2012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4.73%的反补贴税,并追溯90天征税。
无锡尚德反补贴税率为2.90%,天合光能税率为4.73%,其他中国公司反补贴税率为3.61%。
◆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初裁决定,税率为31.14%~249.96%。
英利、无锡尚德、天合光能将分别被征收31.18%、31.22%、31.14%的反倾销税,未应诉中国光伏企业的税率为249.96%。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反补贴终裁,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249.96%的反倾销税。
具体的征税对象包括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电池板、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
◆2012年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2012年12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命令,即日起,开始向中国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关税。
预计该关税将至少征收5年。
除此之外,美国商务部在声明中指出,将无锡尚德倾销幅度从31.73%下调至29.14%。
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
◆2012年7月24日,以SolarWorld为首新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倾销行为”向欧盟委员会提起诉讼。
◆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2年9月25日,EUProSun向欧盟提起申诉,指控中国的光伏企业获得 *** 补贴,并要求对其产品征收惩罚性进口关税。
根据规定,欧盟将在45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2012年11月8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
◆2013年2月28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称,基于欧盟光伏玻璃协会的申诉,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光伏玻璃为碱石灰平板玻璃,具有铁含量低于300ppm、太阳透射率在88%以上等特性。
◆2013年3月6日起,欧盟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进口登记。
◆2013年5月22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称,机电商会代表中方业界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价格承诺谈判方案,但欧委会直接回绝了方案,也未回应谈判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解释。
至此,中欧围绕欧盟对华光伏“双反”的价格承诺问题首轮谈判宣告破裂。
◆2013年5月23日,中国商务部率团紧急赴欧,向欧委会就价格承诺问题再次进行磋商。
◆2013年5月24日,欧盟成员国内部拟就欧委会对华光伏征税建议案投票表决。
最终,有至少14个国家反对对华光伏“双反”议案。
◆2013年5月26日,中国国务院总理 *** 在访问德国时强调,欧盟拟对华光伏产品和无线通信设备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中国 *** 表示坚决反对。
欧盟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只会向外界发出贸易保护主义的错误信号,给双方企业、产业和就业带来不利影响。
我们希望通过对话磋商妥善解决问题,而不是打贸易战。
中国对欧美韩多晶硅“双反”
◆2012年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发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
◆2012年9月17日,我国商务部正式收到江苏中能、江西赛维LDK、洛阳中硅和重庆大全新能源代表国内多晶硅产业提交的书面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并将该调查与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累积评估上述3国(地区)出口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
◆2012年11月1日,我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12年11月26日,商务部网站公告称,将对向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对上述多晶硅追溯征收反补贴税进行调查。
◆2013年2月20日,原定于当日公布的初裁结果被推后。
[4]
◆2013年7月18日,商务部对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初裁终于出炉。
公告称,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初裁认定,自美国进口多晶硅的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 口 的 倾 销 幅 度 为2. 4 %至48.7%。
[5]
谁知道光伏“双反”历程?
以“来自亚洲,特别是中国的低价风电塔,令美国生产商丧失了市场份额”为由,美国商务部最终做出了“向中国发电厂规模风电塔生产商、出口商征收44.99%至70.63%反倾销关税,并额外征收生产商21.86%至34.81%反补贴关税”的决定。
几乎与此同时,中国商务部官网发布消息称,根据世贸争端解决规则,我诉美关税法修订法案世贸争端案(DS449)专家组已于12月17日正式设立。
中国政府表达了“维护国内产业正当权益”的坚决态度,加之美商务部作此决定亦早在人们意料之中,由此,A股市场华锐风电(5.23,0.08,1.55%)、金风科技(5.34,0.03,0.56%)等风电“龙头股”非但没有受到美“双反”一事的影响,反呈大涨之势。
行业危机没有想象中大
虽然美欲对华风电塔实施“双反”已是旧闻,且最终执行“征税令”,还需等待原定于2013年1月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二次终裁。但此番事态进一步恶化,至少证明了美方仍旧坚持“贸易保护主义”,而中国政府及产业层面此前与美方展开的磋商也未能获得成效。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几位业界人士认为,就目前情况来看,寄希望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改变最终裁决结果已十分渺茫。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该委员会曾以5比0的投票初步裁定中国与越南的风电塔倾销伤害了美国生产商的利益。
此次美商务部出台的“双反”计划范围涵盖所有发电厂规模风电塔中国制造商及出口商,而其中被美商务部“点名”的5家中国风电企业(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天顺风能(14.58,0.25,1.74%)公司、重山风力设备公司、国电联合动力技术保定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还将被征收更高关税。
对此,天顺风能证券办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2011年,公司向美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产品销售收入为36391万元,约占
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38.64%。虽然美‘双反’裁定对公司已经签订出口美国订单的执行没有影响(双反调查期以前),但对后续出口订单的承接势必会带来不
利影响。”
不过,“塔筒毕竟只是风电设备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便美国市场对其质量要求十分严苛,相对其它产品而言,塔筒的附加值并不算高,”该人士向记者补充道,“同时,公司还可通过稳步推进国际化工厂布局、加大对其它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等措施,减少美‘双反’对经营业务的影响。”
此外,美商务部“双反”计划还明确指出了拟对中国风电塔出口商征收“反倾销”关税。对此,接近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的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即便没有‘双反’,风电业也只会在外汇额度不足等特殊情况下选择与出口商合作,所以,中国出口商几乎不会受到‘双反’一事的影响。”
几位业界人士向记者表示,介于政府及产业层面的积极作为,目前行业所面临的“危机”并不像此前预想的那么可怕。
欲借外援项目开拓新兴市场
根据中国商务部数据,美国在缺少国内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目前已对华发起了30余起反补贴调查,这其中就包括光伏、风电等新兴产业。
庆幸的是,中国没有仅寄希望于通过中美磋商扭转“双反”结局,面对行业“危机”,政府及产业层面采取了立体的化解方案。
12月1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早在今年9月17日,中方就美在关税法修订法案中的错误做法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磋商请求,
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11月5日,中美双方在日内瓦举行了磋商。但令人遗憾的是,磋商并未解决中方关注。鉴于中方关注在磋商中并未得到解决,根
据世贸争端解决规则,中方向世贸组织提起设立专家组请求。
除了尊重世贸规则,力求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解决争端外,管理层还通过启动内需、开拓海外新兴市场等手段来降低美“双反”。
不久前(11月),国内最大规模风电项目落户包头。据了解,包头市达茂旗巴音1号-7号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约140万千瓦,总投资135.87亿元,由国内7家大型能源企业共同出资建设,是国内最大规模的风电项目,预计将于2014年实现并网发电。
而拉动外需方面,日前曾有媒体援引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孙广彬的话称,我国商务部正在酝酿“以援外项目带动国内光伏产品出口”的新政内容。
上述接近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了此事,他还表示,“虽然目前尚不知新政是否包含风电,但通过援外项目帮助这些新兴产业走出去、开拓市场,显然是推动新能源利用、应对行业危机的一条捷径。”
2011年
10月——德国企业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中国国际商会发布声明称,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太阳能电池(板)不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并对美国业界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商务部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2012年
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作出初裁,决定将在今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
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结果的初审,征收高达31%到250%的反倾销税。
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
7月25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9月6日——欧盟正式对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10月10日——美国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另一个裁决,针对此类产品的“双反”关税令不适用追溯原则,因此反补贴关税从今年3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关税从今年5月17日起征收。
11月2日——商务部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11月26日——商务部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