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总览:
- 1、浙江特色小镇推荐 浙江知名的特色小镇有哪些
- 2、光伏小镇在南方建设的优势条件
- 3、36所光伏小镇食堂几点开
- 4、投资太阳能光伏发电有钱景吗?
- 5、乡村振兴汇报材料总结
- 6、河北张家口2020年光伏发电规模达6GW
浙江特色小镇推荐 浙江知名的特色小镇有哪些
玉皇山南基金小镇
2015年05月17日,杭州玉皇山南基金小镇正式揭牌,一个类似于美国对冲基金天堂——格林尼治的基金小镇,在国内诞生了。2016年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成立玉皇山南建设发展公司,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投资建设主体,主导小镇的“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截止2016年底,山南基金小镇入驻企业超1000家,管理资产规模超5900亿元,实现税收超10亿元。
诸暨袜艺小镇
袜艺小镇,地处诸暨新老城区交接处,依托沪昆高铁、浙赣铁路和诸暨三环线的有利位置,是大唐镇上的一个“镇中小镇”。小镇规划面积2.87平方公里,其中水面78亩,建设用地1162亩。计划3年完成总投资55亿元,其中2015年25亿元、2016年15亿元、2017年15亿元。预计到2017年,实现年产值150亿元,税收1.6亿元,年旅游人次30万。
如果从外形看,整个袜艺小镇的外部轮廓,类似一只巨大的“袜子”,按区域划分又是三只袜子的形状,分别规划了“智造硅谷”、“时尚市集”、“众创空间”三大区域。
余杭梦想小镇
“梦想小镇”坐落在余杭区仓前街道,占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于2014年9月正式启动建设,17万方先导区块即将运营。“梦想小镇”涵盖了互联网创业小镇和天使小镇两大内容,其中,互联网创业小镇重点鼓励和支持“泛大学生”群体创办电子商务、软件设计、信息服务、集成电路、大数据、云计算、网络安全、动漫设计等互联网相关领域产品研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企业;天使小镇重点培育和发展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集聚天使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机构、财富管理机构,着力构建覆盖企业发展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体系。
德清地理信息小镇
德清地理信息小镇位于湖州莫干山国家高新区,核心区规划建设面积1.31平方公里。小镇坚持“产、城、人、文”交融的理念,着力建设地理信息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先行区、地理信息服务体验区、地理信息文化展示区和宜居宜业宜游新城区。
长兴新能源小镇
“新能源小镇位于长兴县画溪街道,毗邻中心城区,属典型的城郊接合部,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重点建设区域1.2平方公里。”新能源小镇选址于画溪街道工业功能区核心区块,是长兴最早形成的工业园区之一。在该地规划建设新能源小镇,既是提升当地环境、改善民生的需要,同时其本身也具备打造特色产业、促进经济转型的潜力。
秀洲光伏小镇
光伏小镇主体功能结构为“一核、两带、三片区”。其中一核即围绕光伏科创园形成的核心节点,集聚产业孵化、研发办公、企业总部、会议会展等多种功能;两带即沿马泾港-洪福桥港形成的滨水景观带,是小镇生态休闲的重点区域;三片区即文化休闲服务区、光伏研发创新区和光伏装备制造区,其中文化休闲服务区主要建设“光伏小镇客厅”,设置光伏科技展示馆、小镇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等设施。
桐乡毛衫时尚小镇
桐乡“毛衫时尚小镇”规划总面积为3.2平方公里左右。濮院毛衫升级创新服务基地作为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占地83.7亩已经顺利完成。未来,这里将集聚电子商务、研发设计、成长学院区等一系列围绕毛衫产业发展的基地。“毛衫时尚小镇”蓄势待发。
湖州丝绸小镇
“丝绸小镇将秉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导向’的建设原则,借助绿水青山的生态资源,以丝绸文化和产业复兴为核心,带动创新创意和旅游度假等关联性产业集聚。”负责小镇开发建设的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丝绸小镇将发展“丝绸+游乐”“丝绸+度假”“丝绸+文化体验”等高端现代服务业,引领丝绸消费新潮流,提升丝绸产业附加值,打造世界级丝绸创新平台、国家级文创孵化基地、长三角特色休闲度假目的地。
西湖云栖小镇
云栖小镇,是西湖区计划依托阿里巴巴云公司和转塘科技经济园区两大平台打造的一个以云生态为主导的产业小镇。云栖小镇,是一个云计算产业生态聚集地,运用大数据的计算将简单数据变成生产要素,小镇就是围绕云计算产业的特点,构建“共生、共荣、共享”的生态体系。
2015年阿里云开发者大会正式更名为“云栖大会”,并且永久落户西湖区云栖小镇。
磐安江南药镇
“江南药镇”规划面积4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2000亩,建设用地1500亩。产业定位为中医药健康养生产业,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中医康复、保健养生、休闲度假体系,以中药材种植、深加工、市场贸易及生态旅游为特色。“江南药镇”将结合用地现状,规划形成“一城四区”空间发展架构,“四区”即中药材交易区、科技信息区、综合服务区和药文化展示区,核心区域是浙八味特产市场,目标是打造成为华东地区最大的中药材贸易市场。计划3年完成总投资76.7亿元,项目涵盖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精深加工、中药材市场商贸流通、旅游保健、商贸服务、休闲养生及配套基础设施等7大类32项。
特色小镇是个完全非标准化的项目体系,如何塑造出独具特色的特色小镇形象,吸引企业入驻,拉动投资才是关键所在。2017年,高端营销推广平台鹿豹座紧跟政府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正式开展特色小镇网络推广活动,融入互联网+特色小镇的创新思维,结合本地的特色文化、特色产业以及旅游进行整合推广,打响宜居、宜业、宜文、宜游的浙江特色小镇金字招牌。
光伏小镇在南方建设的优势条件
利用光照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光伏农业产业园项目,推动光伏产业发展,并通过土地流转建设光伏大棚,使农民获得土地租金、光伏分红和进棚务工收入,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36所光伏小镇食堂几点开
上午08:30-12:30。36所光伏小镇位于秀洲国家高新区,小镇食堂的开放时间是上午08:30-12:30。光伏小镇以光伏发电和光伏制造为轴心,以光伏服务和光伏旅游为延展,紧密围绕“光伏概念”主题式发展。
投资太阳能光伏发电有钱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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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光伏电池制造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位居世界前列,光伏电池制造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多晶硅冶炼技术日趋成熟,形成了包括硅材料及硅片、光伏电池及组件、逆变器及控制设备的完整制造产业体系光伏发电国内应用市场逐步扩大,发电成本显著降低,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
当前,在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增速减缓、产品出口阻力增大、光伏产业发展不协调等多重因素作用下,我国光伏企业普遍经营困难。同时,我国光伏产业存在产能严重过剩、市场无序竞争,产品市场过度依赖外需、国内应用市场开发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关键技术装备和材料发展缓慢,财政资金支持需要加强、补贴机制有待完善,行业管理比较薄弱、应用市场环境亟待改善等突出问题,光伏产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光伏产业当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既是对产业发展的挑战,也是促进产业调整升级的契机,特别是光伏发电成本大幅下降,为扩大国内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毫不动摇地推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政策,通过市场机制激发国内市场有效需求,努力巩固国际市场;健全标准体系,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着力推进产业重组和转型升级;完善市场机制,加快技术进步,着力提高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在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同时,控制光伏制造总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统筹考虑国内外市场需求、产业供需平衡、上下游协调等因素,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市场为主,重点扶持。发挥市场机制在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优胜劣汰、优化布局以及开发利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对不同光伏企业实行区别对待,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优势企业发展,淘汰劣质企业。
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政策的协调配合和行业自律,支持地方创新发展方式,调动地方、企业和消费者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光伏产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淘汰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的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多晶硅等原材料自给能力和光伏电池制造技术水平,显著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提高光伏产业竞争力。保持光伏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合理份额,对外贸易和投融资合作取得新进展。
三、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
(一)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探索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建设、运行和消费新体系。支持偏远地区及海岛利用光伏发电解决无电和缺电问题。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
(二)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根据当地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要,在落实市场消纳条件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种类型的光伏电站建设。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协调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保证光伏电站发电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
(三)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加强对话协商,推动全球产业合作,规范光伏产品进出口秩序。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鼓励企业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一)抑制光伏产能盲目扩张。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光伏制造企业应拥有先进技术和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100千瓦时/千克。加快淘汰能耗高、物料循环利用不完善、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产能,在电力净输入地区严格控制建设多晶硅项目。
(二)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加强政策引导和推动,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加快关停淘汰落后光伏产能。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多晶硅和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综合能耗低、物料消耗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晶硅制造企业和技术研发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引导多晶硅产能向中西部能源资源优势地区聚集,鼓励多晶硅制造企业与先进化工企业合作或重组,降低综合电耗、提高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三)加快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通过实施新能源集成应用工程,支持高效率晶硅电池及新型薄膜电池、电子级多晶硅、四氯化硅闭环循环装置、高端切割机、全自动丝网印刷机、平板式镀膜工艺、高纯度关键材料等的研发和产业化。提高光伏逆变器、跟踪系统、功率预测、集中监控以及智能电网等技术和装备水平,提高光伏发电的系统集成技术能力。支持企业开发硅材料生产新工艺和光伏新产品、新技术,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光伏发电工程技术研发和试验平台。支持高等院校和企业培养光伏产业相关专业人才。
(四)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加强国际研发合作,开展光伏产业前沿、共性技术联合研发。鼓励有条件的国内光伏企业和基地与国外研究机构、产业集群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支持有关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国际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重点培养创新能力强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和综合管理人才。积极参与光伏行业国际标准制定,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体系海外推广,推动检测认证国际互认。
五、规范产业发展秩序
(一)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根据光伏产业发展需要,编制实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各地区可根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发展需要,编制实施本地区相关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全国规划与地方规划、制造产业与发电应用光伏发电与配套电网建设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光伏发电规划和年度实施指导。完善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促进光伏发电有序发展。
(二)推进标准化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光伏材料、电池及组件、系统及部件等标准体系,完善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关电网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完善适合不同气候区及建筑类型的建筑光伏应用标准体系,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加强硅材料及硅片、光伏电池及组件、逆变器及控制设备等产品的检测和认证平台建设,健全光伏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及时发布符合标准的光伏产品目录。开展太阳能资源观测与评价,建立太阳能信息数据库。
(三)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制定完善并严格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光伏市场秩序,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实行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控制设备等关键产品检测认证制度,未通过检测认证的产品不准进入市场。严格执行光伏电站设备采购、设计监理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禁止地方保护。完善光伏发电工程建设、运行技术岗位资质管理。加强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运行监管。建立光伏产业发展监测体系,及时发布产业发展信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及配套政策的执法监察。地方各级政府不得以征收资源使用费等名义向太阳能发电企业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费用。
六、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
(一)加强配套电网建设。电网企业要加强与光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建设和改造,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积极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电网系统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其接网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二)完善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服务。各电网企业要为光伏发电提供并网服务,优化系统调度运行,优先保障光伏发电运行,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全额收购所发电量。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网接入方式和管理程序,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流程,建立简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加强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监管。
七、完善支持政策
(一)大力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开放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用户供电的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豁免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电业务许可。对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具备接入电网运行条件,可放开规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部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并作为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业绩考核指标。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
(二)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根据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发现价格和补贴标准。根据光伏发电成本变化等因素,合理调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根据光伏发电发展需要,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扩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规模。光伏发电规模与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规模相协调。
(三)改进补贴资金管理。严格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管理,保障附加资金应收尽收。完善补贴资金支付方式和程序,对光伏电站,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招标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与发电企业按月全额结算;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立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金的制度。中央财政按季度向电网企业预拨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四)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机制,加大对太阳能资源测量、评价及信息系统建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标准制定及检测认证体系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农村和牧区光伏发电应用以及无电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支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可以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金融机构要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做优做强,对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有信誉的光伏制造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根据光伏产业特点和企业资金运转周期,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信贷准入可达标的原则,采取灵活的信贷政策,支持优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支持技术创新、兼并重组和境外投资等具有竞争优势的项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和家庭自建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严禁资金流向盲目扩张产能项目和落后产能项目建设,对国家禁止建设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光伏制造项目不予信贷支持。
(六)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和建设管理。对利用戈壁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在土地规划、计划安排时予以适度倾斜,不涉及转用的,可不占用土地年度计划指标。探索采用租赁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供地方式,降低工程的前期投入成本。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完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并简化程序。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完善光伏发电价格、税收、金融信贷和建设用地等配套政策,确保各项任务措施的贯彻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光伏产业发展的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政策,引导本地区光伏产业有序协调发展。健全行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开展统计监测和研究制定标准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产业服务,建立光伏产业监测体系,及时发布行业信息,搭建银企沟通平台,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2013年7月15日
乡村振兴汇报材料总结
乡村振兴汇报材料总结1
20xx年以深化基层民主管理为主线,以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自治组织为重点,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制度和组织基础,民政局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肩负着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落实基本民生保障等重要职能任务,必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奋勇当先、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好职责与使命,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贡献力量,现就我局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仁批评指正。
一、积极推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等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和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突出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领导基层治理、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着力提高农村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保护和改善民生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也是职责所系。我局全力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任务,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作用,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加强衔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逐渐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创新发展,探索构建困难群体分类救助、急难问题综合救助的梯次救助模式。探索建立贫困状况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低保、医疗、教育等救助政策统筹,健全社会救助的工作协调、信息核对、受理办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机制,“兜牢”民生底线。
三、切实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加快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布局,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提高农村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建立动态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社会专业康复机构、支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农村社区,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活动;鼓励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进入农村社区开展精神障碍康复工作;推进农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进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乡村文明、移风易俗,促进乡村绿色发展。
乡村振兴汇报材料总结2
20xx年,县人社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紧紧立足部门职能,突出乡村就业创业、乡村社会保障、乡村人才振兴、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实现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6月,我局“三农”工作获“县先进集体”称号。
(一)实施“乡村就业创业提升行动”惠民生。
大力推荐外出就业。先后举办“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会12(场)次,组织企业1836余家,提供就业岗位12.8万个,达成意向性协议1.32万人,城镇新增就业56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不断满足了农村不同群体的就业意愿。积极推动回引就业。充分利用同城化、双城经济圈等契机,大力推进区域劳务合作,扎实开展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春风行动”,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52.5万人,帮助技能人才本地回引就业,促进农民工县内就业1.24万人,支持大学生、返乡人员回乡创业653人,协助园区鸿星尔克、三宝、季茜等企业招聘员工4000余人,顺利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就业扶贫任务。创建就业扶贫基地3个、就业扶贫车间10个,安置贫困劳动力369名;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514个。今年6月,县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获省委、省政府表彰。
(二)实施“乡村社会保障提升行动”增福祉。
有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目前,我县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参保约8.4万人,按时足额为6.6万养老人员发放养老待遇,月发放金额为1.19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24.2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3.0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7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96万人。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为665家企业减负近2000余万元,预计全年减负2160余万元,为19500名灵活就业人员减少社保缴费1800余万元。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在稳就业中的作用。截止目前,为159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涉及职工人数9122人,补贴金额595.03万元,为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发挥了积极的助推作用;为102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补贴金额12.2万元;为10696人/次发放失业人员临时价格补贴,金额93.74万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扶贫工作。与扶贫办、民政局建立“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困难群体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所有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止目前,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26573人代缴保费265.73万元,参保率、代缴率均达到100%。
(三)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行动”激活力。
建强培训阵地。开展农业技能培训项目,依托全县9所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采取集中授课与生产实习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柑橘栽培、水产养殖等多项农业产业技能培训项目,同时开展农村转移劳动能力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5000余人。实施人才保障。为乡镇(街道)服务所、原区所在地10个中心镇以及人口较多的镇所辖社区专项配置一类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87名,招募3个“三支一扶”大学生,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基层水平,提高了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强人才培育。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赛区选拔赛暨第五届创新创业大赛,选手获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2名。不断壮大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招聘乡村教师341名、乡镇涉农岗位30名、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21名。
(四)实施“农民工权益保障提升行动”促稳定。
强力推进农民工根治欠薪工作。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500余份,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5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510份;下达问询通知书6份,为720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795.6万元;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企业16家,涉及7460人次,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2.74亿元。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坚持公平公正调裁,截止目前,受理各类劳动仲裁案件61件,涉及企业、事业单位41家、劳动者61人,涉及金额224.25余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组织工作专班远赴云南、福建等地,切实维护因工伤亡贫困农民工合法权益,争取抚恤金、赔偿费等282余万元。
乡村振兴汇报材料总结3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将扶贫部门的贫困家庭信息库与学生学籍库进行数据比对,确定受资助学生范围。同时,结合扶贫信息库动态调整的特点,组织各镇中心校对区域内贫困学生不间断进行排查,提高受资助学生信息核对的准确率,让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覆盖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确保资助无遗漏。20xx年春季学期,为1709名脱贫享受政策学生发放各类生活补助费、保教费、国家助学金85.6625万元,为1366名义务教育阶段脱贫享受政策学生发放营养餐费54.64万元。目前,贫困学生资助信息已汇总统计完毕,全部录入资助系统,等待财政部门筹措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建立摸底排查机制,分门别类对因病、因残、因厌学、因缺失关爱等原因不能按期返校的学生进行摸底,特别是对于四类贫困家庭学生给予重点关注;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把每年3月、9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一生一案”,对疑似辍学学生开展劝返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出疑似辍学学生5人,其中因病因残2人、重病重残3人,通过分包人的积极帮扶,病情痊愈后都返校就读。
加大农村学校建设力度。规划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230套,涉及学校12所,建设面积8050平方米,投资1886万元,目前该批次项目地质勘探、图纸设计已完成;规划新增农村寄宿制学校1所,建设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面积1350平方米,投资32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计划认定普惠性幼儿园6所,目前认定方案正在修订中,确保7月底前完成认定。
二、下步打算
扎实开展资助政策宣传。通过宣传手册、明白卡、宣传栏、致学生及家长资助政策一封信、主题班会等多形式、多维度进行宣传,确保全社会对政策全知晓。
建立教师“一帮一”帮联制度。安排教师与每一名贫困学生、农村低保、孤儿、残疾学生等学生进行“一帮一”联系帮扶,定期进行走访,向家长宣讲政策,及时了解学生就学情况和受助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进一步加大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学校倾斜和支持力度,提高教学装备水平、教育信息化水平和师资水平,大幅度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农村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乡村振兴汇报材料总结4
根据《x市健全市县两级指挥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规则(试行)》,区民政局对照《x区乡村振兴考核评价意见》《x区乡村振兴考核成绩》,落实专班职责,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考核扣分情况,补短板、强责任、抓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移风易俗方面
。一是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有待加强。虽然各村(居)制定了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并上墙,但有的红白理事会自我管理和热心服务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是群众思想观念有待转变。通过移风易俗的深入推进,大部分村民的思想观念有了较大改变,但少数村民婚丧嫁娶中相互攀比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组织振兴方面。
一是村干部服务效能有待优化。部分村委会人员主动联系服务群众、靠上解决问题的意识有所欠缺,有的存在办事效率低、混日子现象,工作理念、服务态度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协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困难较大,资金紧缺、建设进度较慢。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面积紧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少,街道办事处财政压力大,区级财政没有设置相应配套资金,导致建设进度慢的问题。
三是思想有待转变。农村地区对社会工作了解不足、重视程度不高,缺乏引入专业社工人才的意识;部分专业社工认为乡村环境条件差,待遇低,不愿去乡村从事社工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民政局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一方面针对此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推进,严格压实人员责任,严肃明确整改措施,针对性进行完善落实;另一方面,吸取此次考核成绩带来的经验教训,对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面的检查落实,严防出现“雷大雨小”或事倍功半情形,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见实效。
(一)紧抓关键领域,确保移风易俗全覆盖。
一是持续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按照移风易俗宣传工作零死角的要求,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各类文艺演出,在节目中穿插进行移风易俗有奖问答,通过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各村(居)充分利用村广播、公开栏、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尤其针对外来人口和拆迁村村民,要实现入户宣传或电话宣传全覆盖。同时,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信息化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转变群众旧的思想观念,努力将移风易俗和红白理事会建设宣传到每家每户。
二是坚决遏制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现象的发生。各村在已制定的《婚丧事宜简办标准》基础上,通过开展向村民征求意见活动,了解村民对现行婚丧简办标准的满意情况和落实情况。根据征求的意见,各村对现行《婚丧事宜简办标准》再进一步细化,确保真正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现象的发生。
三是着力提升红白理事会服务水平。指导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监管,全面了解掌握村民对红白理事会服务的满意度。定期公示红白理事会服务情况,让村民对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评议。严格落实红白理事会向街道办事处每月一报制度,街道办事处对红白理事会活动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对服务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群众意见大的红白理事会,街道办事处及时指导村两委对其进行重新改选。
四是积极倡导节地绿色生态安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及生态纪念林的选址规划,不断加大生态安葬宣传力度,对选择生态葬居民继续给予资金奖补,在全区倡导“文明祭扫、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努力提升全区村居民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的文明意识。
(二)紧盯关键环节,确保基层组织高效能。
一是督促规划,进一步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督促各涉农街道加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在农村社区推广“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栏建设和村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力度。
二是严抓狠打,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根据区委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继续把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做好宣传、线索摸排、督导等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和通报新情况、新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对出现缺职的村委会,及时指导街道按程序补齐班子。
三是提高社会工作知晓度,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探索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和人才配置办法。根据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体系,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大力引进具有专业背景的社会工作人才,鼓励其到农村地区开展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培训工作。以体现专业人才价值为导向,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制定社会工作人才的晋升机制,鼓励更多优秀人才留得住、愿意留在乡村做出贡献;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训规划,探索建立社工入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各阶段衔接的培训体系;建全社会工作者督导制度,不断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积极营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效益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通过举办社工论坛等活动,总结交流各领域社会工作的经验,营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汇报材料总结5
按照《20xx年推进乡村振兴战实施方案》中我站承担的工作任务,我们以绿满郾城建设为工作抓手,紧紧围绕“产业兴旺”和“宜居宜业”两大目标任务,大力实施环城防护林、生态廊道、农田林网、村镇绿化美化、林业产业发展等五大工程,有序推进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林业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我们结合省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走访调查、借鉴学习等,制定了《村庄绿化实施方案》。该方案以“增林扩绿、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发展”为发展思路,重点抓好庭院、街道、休闲绿地、村内闲置土地、农田林网、围村林等六个区域的绿化建设,并对树种、苗木质量、栽植和管护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我们将依照该方案开展“绿化示范村”、“森林乡村”等创建工作,推动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步伐,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扎实开展绿满行动。
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办)及交通、水利、城建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全区20xx年造林任务为0.77万亩,实际完成营造林面积1.7万亩,占区定目标任务的127%。其中,生态造林0.77万亩,优质林果发展面积0.7万亩,花卉苗木发展面积0.7万亩,中幼林抚育0.7万亩。
1.环城防护林带快速推进。在石武高铁两侧打造1000亩的生态围城林带,按照单侧不低于100米宽的标准,采用3米x3米的栽植密度,选用慈孝竹、楸树、白蜡、楝树和银杏等五个兼具生态防护功能和景观功能树种,绿化长度2.6公里;在龙江路以北(幸福渠—五台山路之间)高压走廊两侧,建设600亩的生态围城林带,栽植玉兰、海棠、樱花等观花苗木10万余株,五颜六色的鲜花次第开放,形成市民游览观赏的花海;在幸福渠、六支渠沿线建设2000亩的防护林基地。基地建设总体采用高大乔木、搭配花灌木及地被植物,以达到四季有绿、四季有花。主要栽植有黄连木、三角枫、元宝枫等20多个品种14万余株,分为楸枫特色林、银杏特色林、玉兰春色林、榆梓特色林、阔叶用材林、果园特色林、针叶用材林、连榆混交林、樟枫混交林9大特色种植区。
2.生态廊道建设全面提质。对107国道两侧绿化提升档次,形成乔灌花结合、落叶与常绿相搭配的通道绿化景观。在沙河、颍河、吴公渠、幸福渠等4条河流两侧退耕还林,完成水源涵养林1000亩。龙城镇在坡大线单侧不低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500亩。
3.农田防护林建设因地制宜。结合土地整理、千亿斤粮食、美丽乡村道路及“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以区级道路、环乡道路、沟渠、田间已硬化生产路为重点,按照“一路(沟)两行树”标准,提升完善了农田林网防护功能。
4.镇村绿化美化有序铺开。以创建“市级园林式乡镇”、“市级绿化示范村”为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积极绿化美化政府所在地及四周环境,并择优选择1—3个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行政村开展绿化造林工作。其中7邓村在村庄周围营造生态观光林基地850亩,栽植水杉、青桐、雪松等16个品种6万多株;7和龙城镇7村被评为市级绿化示范村,市政府各奖励1万元资金。
5.林业产业稳步发展。依托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增扩猕猴桃、葡萄等特色经济林种植基地,建设和提升乡土树种及珍稀名贵树种培育基地,做优、做强林业产业品牌,实现林业产业精品化、规模化、基地化。新发展经济林面积1000亩,主要集中在7等镇;如7佳程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在龙城镇幸福村增扩猕猴桃种植面积400亩,李集镇李集、老集等村新发展猕猴桃255亩。新发展苗木花卉面积2000亩,主要集中在新店、商桥、裴城等镇;如7等村新种植复叶槭、玉兰苗木400亩,旺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裴城镇胡刘村增扩白蜡、北美枫香等苗木培育面积220亩。
7月份,我站牵头,组织全区36户苗木花卉经营主体成立了郾城区花卉苗木产业技术联盟。组织联盟单位外出考察学习,建立微信群,积极搭建各种信息平台。目前正在筹备郾城花木网站,开展专业性生产服务和市场信息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联盟的成立,为培育壮大我区特色林业产业奠定了基础。
三、20xx年工作计划
1.工作思路。
以“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为抓手,以“大绿化、大生态”为发展理念,以廊道绿化为重点,大力发展围村林,建设森林乡村,打造森林特色小镇。
2.工作打算。
完成造林面积1.65万亩。其中:廊道绿化规划面积1.53万亩。重点打造石武高铁、京珠高速公路、京广铁路、孟平铁路、G107、S238、S220等7条省级以上道路,坡大线、后魏线等8条县乡道路,沙河、颍河等7条河渠两侧防护林带。
围村林规划面积0.12万亩。每个农业镇按照“集中连片新发展面积100亩以上”的要求,至少在2个行政村村庄外围建设围村林。
河北张家口2020年光伏发电规模达6GW
7月19日,河北张家口人民政府发布的《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项目筛选工作方案》指出,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自2015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起,先后推出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一系列规划或指导文件,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600万千瓦。近几年张家口市结合示范区定位及相关规划先后推动了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张家口光伏廊道的规划建设。
截至2017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已安排规模为1627万千瓦,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已安排规模为435万千瓦,距离2020年规划目标(600万千瓦)还有一定空间。
以下为原文!
一、工作背景
张家口市位于我国“三北”地区交汇处,是“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规划的新能源基地之一。依托张家口的独特优势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示范,对引领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经济落后地区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确保完成《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主要任务,尽快将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打造成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标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窗口区、河北省绿色发展的先导区,为河北乃至全国能源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以“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绿色示范”为目标,坚持“统筹协调,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在统筹考虑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消纳能力的情况下,建立适用于示范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及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充分做好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管理,促进示范区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基本情况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自2015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起,先后推出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一系列规划或指导文件,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600万千瓦。近几年张家口市结合示范区定位及相关规划先后推动了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张家口光伏廊道的规划建设。
截至2017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已安排规模为1627万千瓦,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已安排规模为435万千瓦,距离2020年规划目标(600万千瓦)还有一定空间。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建设已取得巨大成就,但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及电源结构性矛盾的加剧,地方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动力与电网消纳能力的矛盾日益凸显,成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需重点关注要素。当前,做好可再生能源电源项目建设和并网友好协调发展,以及推动技术进步是促进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应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项目自身技术先进性和经济竞争性,另一方面应加快协调解决可再生能源项目并网消纳和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根据《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54号)的要求,结合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情况及示范区2020年规划目标,开展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工作。本次项目筛选工作将在不超过示范区2020年光伏规划目标的前提下,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冀发改能源〔2017〕552号)所申报的20个示范工程项目、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及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为基础,对具备接入条件的项目,综合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深度、技术与产业先进性、项目创新性及示范性等因素进行筛选排序,并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目标及电网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可实施项目及其开发规模、开发时序,提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在明确示范区建设和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后,有序推进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提高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四、工作原则
(一)公平竞争、项目优选
建立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体系,营造比学赶超的市场化竞争氛围。针对各能源品种特性,采用技术类和经济类等筛选指标,纵向分类,横向比较,评判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先进程度、项目方案合理性、成本效益,遴选出一批技术先进、成本优化的示范项目,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创新驱动、维度升级
建立强调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的筛选方法,在筛选过程中,不仅考虑单体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同时,应从先进技术引领、绿色转型示范、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等多维度评判项目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质量。
(三)规划引领、分步实施
根据《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5—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 年,2020年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本筛选方案暂适用于近期2018—2020 年新建项目筛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筛选主体
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冀发改能源〔2017〕552号)所申报的20个示范工程项目、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及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中,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在《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条件的复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新增示范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条件确认的复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张家口市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建设的复函》中确认的13个项目进行筛选排序。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筛选工作流程
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公开发布筛选文件→企业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项目筛选排序→确定实施方案。各步骤依次为:
1. 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并将确认的项目筛选工作方案报备能源局。此外,由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对项目筛选工作方案予以发布,水电总院予以转发。
2. 公开发布筛选文件
水电总院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确认的项目筛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评分标准、申报企业须知、资料格式等要求的项目筛选文件。由张家口发展改革委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项目筛选公告,水电总院予以转发,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报名,购买项目筛选文件,参与项目筛选。
3. 企业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筛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具体申报文件递交要求将在递交申报文件前另行通知。
4. 项目筛选排序
项目筛选排序工作自企业递交申报文件截止后开始。筛选排序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1)合格性评审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在筛选项目清单中、各申报投资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
(2)详细评审
通过合格性评审的申报项目由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
5. 确定实施方案
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目标、电网相关规划,以及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电力送出和消纳方案,依据专家筛选排序结果,由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后,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公示(网址:www.hbdrc.gov.cn),公示时间为5天。公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在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写明事实依据和理由,反馈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实施方案确定后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报备能源局。
六、项目筛选标准
(一)项目基本要求
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的请示》,按照“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本次示范工程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企业应与具备筛选资格项目清单中的开发业主相对应,且不得变更。开发业主为联合体的,应明确各方权益比例,同时需有绝对控股方(业绩按权益考核),联合体入选后按申报权益比例注册合资公司,合资比例不得调整。
2.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3.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
4.项目已开展土地利用、林地、环保、压矿、文物等颠覆性因素排查,不得位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和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对于已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性文件的优先考虑。
5.入选项目应承诺按照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的时间及规模要求如期开展工作。对于未能如期开展工作的企业,取消其规模配置,此外该企业不得参与后续张家口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或优选工作。
6.入选项目中涉及的风电建设规模,在2020年前建成的,按平价上网安排;在2020年后建成的,届时根据可安排建设规模统筹安排。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提出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示范区项目筛选工作,并配合做好实施方案。
八、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各参与组织项目筛选的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项目筛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竞争配置资源,不搞区别对待,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严格规范。在组织申报和筛选的各个环节,坚决做到政策严、操作严、纪律严、执行严和要求严。全部参与项目筛选排序人员接受监督,遵守廉政和保密要求。
九、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0日前,公开项目筛选工作方案;7月25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项目筛选文件; 8月10日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8月15日前,完成项目筛选排序工作;8月20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意见,并报送请示文件;8月25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在省发改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8月31日前,下达张家口市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