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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光伏产业扶持政策
湖南省光伏发电国家补贴可以拿多少钱
2015年投产项目的发电量(含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省内补贴0.2元/千瓦时,补贴期限10年。2015-2017年投产项目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依据标杆电价,湖南省属于Ⅲ类资源区,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8元/kWh。
②:地方补贴
依据地方政策
政策:湖南省2015年底下发了《湖南省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容: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2015年建成投产项目补贴为0.2元/kWh,2015-2017年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在长沙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2015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度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
知识延伸
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选择三种模式(国家补贴为20年):
1:如果选择“全额上网”方式,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5元/kWh;
2: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国家给予0.42元/kWh的电价补贴,上网部分按照当地燃煤标杆电价收购;
3:全部“自发自用”,则电价为售电价格、国家电价补贴价格与省级补贴之和。根据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当项目电价采用一般工商业电价(0.83395元/kWh)时,项目整体收益最高。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产业带动。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为契机,带动和扶持省内光伏发电逆变器、电池组件及封装、设计咨询、系统集成服务、施工安装等光伏产业发展。(二)就地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优先布局工业园区、商业集聚区和公共设施区等用电负荷集中、用电量大、用电价格高的区域,就近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避免升压长距离输送,减少电能损耗,提高项目收益。(三)市场为主。以企业为投资主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做好协调服务。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末,力争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超过100万千瓦,累计达到145万千瓦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创新发展模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大型建筑物所有者自行投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分散的建筑物所有者集中协商租赁屋顶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业园区新建标准厂房应符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安装要求,并优先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制定补贴标准,提升价格竞争力。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居民利用自有屋顶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发自用电量不纳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2015年投产项目的发电量(含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省内补贴0.2元/千瓦时,补贴期限10年,补贴资金先由省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加价基金安排,不足部分由省财政安排预算补足。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参照国家现行制度制定项目确认、资金拨付和管理等具体细则。2015-2017年投产项目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
(三)加强并网服务,提高运行效率。省电力公司要出台专门的并网服务指南,对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免费提供关口计量和发电计量用电能表,承担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任务,出具接入电网意见,限时办结,并全额收购上网电量;对6兆瓦以上项目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准确计量和审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量与上网电量,做好申请电价补贴的基础工作。
广西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最新的补贴标准还未出台,但根据近期光伏政策讨论结果,今年光伏建设规模不会低于2018年;并且,在“政策回归市场”的大背景下,除户用、扶贫外,光伏已经从固定上网电价走到了全面竞价的时代。各地方政府“从过去自主分配省内指标变成了一个教练兼领队,带领本省的开发企业进行全国大比武。”总体上,2019年光伏上网电价按照限定总补贴额、省内竞价、全国排队分配的方式确定、这也意味着指标将是全国范围内分配,不再给某个省发单独的指标。
各地区的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如2018年浙江省嘉兴市的补贴范围、对象及金额如下:2018年-2019年并网运行的项目。房屋业主自投自建的0.25元/千瓦时,其它投资者投资建设0.2元/千瓦时,补贴2年(每户每年最高补助1000元)。规模在20KW及以下的“光伏 ”应用项目, 0.1元/千瓦时,补贴3年。浙江省宁波市补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经备案认可且并网发电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贴对象及金额:在9万户目标内的光伏项目,按0.15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补助36个完整抄表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二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安装光伏发电国家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有补贴的。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主要由太阳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主要部件由电子元器件构成。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首次明确个人自建的家庭光伏电站,将由电网公司统一向能源主管部门备案。随着备案流程的简化,今后家庭光伏发电享受国家给予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将变得切实可行。在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相继表态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后,全国各地的光伏爱好者争相在自家屋顶上建起了光伏电站,成为首批“吃螃蟹的”。电站所发电量能够满足日常家用,剩余电量还可以卖给电网公司赚钱。
总体上,2019年光伏上网电价按照限定总补贴额、省内竞价、全国排队分配的方式确定、这也意味着指标将是全国范围内分配,不再给某个省发单独的指标。各地区的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如2018年浙江省嘉兴市的补贴范围、对象及金额如下:2018年-2019年并网运行的项目。房屋业主自投自建的0.25元/千瓦时,其它投资者投资建设0.2元/千瓦时,补贴2年(每户每年最高补助1000元)。规模在20KW及以下的“光伏”应用项目,0.1元/千瓦时,补贴3年。浙江省宁波市补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经备案认可且并网发电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贴对象及金额:在9万户目标内的光伏项目,按0.15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补助36个完整抄表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光伏产业扶持政策
2020年光伏政策已明朗,国家三部委都已发布光伏政策征求意见稿,国家能源局已发布正式稿,初定2020年光伏补贴共计15亿元,其中户用光伏5亿元、竞价项目10亿元。
国家补贴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很多地方补贴已经结束了,还有些可以申请的末班车补贴,小编给大家统计了一下,希望对大家有用。
1
北京市
北京市全市
2018年3月底,北京市印发《“阳光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利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阳光富民工程,对于阳光富民项目,北京市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含税),奖励期限为5年。
另外,阳光富民工程主要帮扶范围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和乡镇。低收入农户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户装机容量不超过5千瓦;低收入村和乡镇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村和每乡镇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
2
广东省
广东广州市
补贴范围:已纳入广州2014-202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整体规模;已并网或并网运行满1年。
补贴对象和金额:
依据项目装机容量2016-2021年一次性发放补贴0.2元/瓦;
依据项目发电量补贴0.15元/千瓦时,以2014年计起,最高补贴6年。
广东佛山市
2019年8月16日,佛山市发改委、佛山财政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发布了《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6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24元/千瓦时),自项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连续补助3年。
3
江苏省
江苏苏州园区
补贴范围:2019年3月24日-2021年12月31日
补贴对象和金额:
分布式光伏项目0.1元/千瓦时,补贴3年;
分布式燃机以及储能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
4
浙江省
浙江省宁波市
宁波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经备案认可且并网发电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全市家庭屋顶光伏达到9万户(含新建和既有项目)。
也就说,9万户目标完成后,后建项目不再享受市级补贴。按发电量补贴,对经过备案认可且在9万户目标内的并网发电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市财政按0.15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5
陕西省
陕西西安市
1)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2)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6
安徽省
安徽合肥市
补贴对象及金额:
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2018年9月17日-2020年12月31日的一次性补贴0.2元/瓦;对于新建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一次性补贴0.3元/瓦;
光伏储能系统应用,自项目投运次月-2020年12月31日补贴1元/千瓦时。
7
山西省
山西晋城市
2015—2020年期间建设完成的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0.2元/千瓦时。
8
湖南省
湖南长沙市
补贴范围:2014-2020年建成且并网发电
补贴对象和金额: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0.1元/千瓦时
9
海南省
海南三亚市
补贴范围:2020年前在三亚市建成;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
补贴对象和金额:分布式光伏项目0.25元/千瓦时,补贴连续5年。
提示
地方补贴大部分都已经过期,大家参考时候请看清楚并网截止时间,部分项目还能继续申请补贴,请抓住最后机会。
当前统计的地方政策,仅剩浙江宁波、广东广州、广东佛山、江苏苏州、湖南长沙、陕西西安等少部分省市政策延续。如果政策统计遗漏和更新,请大家留言提醒。
光伏发电初装费国家补贴多少,什么时候能领到?
国家补贴现在基本上停了,只是有名额限制,看能不能申请的到,每个市的补贴也不同,有些是没有补贴的。初装费补贴是安装完并网后一次性补贴的,另外还有每发一度电补贴多少钱,这个每个地级市都不同,补贴年限也不同。
湖北省——0.1元/kWh,5年
2018年6月29日,湖北省物价局、能源局 、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72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期间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依据其上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省电力公司应将2016年起累计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一次性结算到位,之后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电价补贴资金按照“一月一结算”的要求及时结算。
陕西省西安市——0.25元/kWh,5年
2018年4月17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32号)提出:
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湖南省——0.2元/kWh
2017年8月9日,湖南省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湘财建〔2017〕69号)提出:
省级光伏发电补助实行全电量补贴,对2014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前投产且符合第四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其中: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项目投产运行日—2019年12月31日。
长沙市——0.2元/kWh,5年
2017年3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8号),提出:
在长沙注册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补贴资金在“市分布式能源专项”中列支。
海南省三亚市——0.25元/kWh
2017年12月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三府〔2017〕268号),提出:
采取后补贴方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按照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助,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总电量计算补助金额。
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
2018年5月18日,《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农村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补贴政策基础上均同时享受三亚市政府0.25元/千瓦时的补贴,同时项目建成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农户3000元奖励资金。
山西省大同晋城——0.2元/kWh
1)大同市——0.2元/kWh
2018年7月6日,大同市政府印发《大同市2018 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8〕111号),提出: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的,备购置、安装及从电表到设备的电缆连接总费用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每户按8000元补贴,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
2)晋城市——0.2元/kWh
2018年贫困户,5kW上限,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0.2元/千瓦时,享受补贴到2020年。
安徽省合肥市——0.25元/kWh,15年
2016年8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
河北省——0.25元/kWh,5年
2018年1月29日,河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在执行当地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继续享受省内每度电补贴0.2元扶持政策,自投产之日起补贴三年。
2018年5月8日,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光伏扶贫电站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冀价管〔2018〕56号),提出:
2018年底前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补贴3年。
2018年1月12日,河北住建厅下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
对“太阳能光伏+”取暖技术,主要采用政府补贴+农户出资等模式。省财政在现有上网电价的基础上补贴0.2元/kWh,即上网电价为二类地区0.85 元/kWh,三类地区0.95元/kWh。
北京市——0.3元/kWh
2015年8月26日,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提出:
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阳光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
要利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阳光富民工程,对于阳光富民项目,北京市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含税),奖励期限为5年。
另外,阳光富民工程主要帮扶范围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和乡镇。低收入农户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户装机容量不超过5千瓦;低收入村和乡镇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村和每乡镇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
上海市——0.4元/kWh
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提出:
对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实施奖励: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
1)深圳市——0.4元/kWh
2018年5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提出:
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佛山市——0.15元/kWh,3年
2016年12月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提出:
现行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
对2016-2018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对2016-2018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3)东莞市——0.3元/kWh,5年
2017年12月19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
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可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 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分4年拨付。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农业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江苏省苏州市——0.37元/kWh,3年
2018年7月,苏州市政府就《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浙江省——0.1元/kWh
1)浙江省
2014年7月21日,浙江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79号 ),提出:
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再补贴0.10元/千瓦时。
2)杭州市——0.1元/kWh,5年
2016年5月20日,杭州市印发《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杭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杭州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全额上网”模式),并在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之月起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光伏地面电站补贴。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在2016—2018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3)杭州市余杭区——0.2元/kWh
2016年3月26日《余杭区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我区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本政策意见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实行期至2018年12月31日。
4)杭州市富阳区——0.2元/kWh,5年
2018年6月13日《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资助的实施细则》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进行补贴。
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实际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
非居民发电量补贴。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5)金华市——0.3元/kWh,3年
2017年2月22日,《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6)金华市浦江县——0.2元/kWh,3年
2017年7月5日,浦江县人民政府印发《浦江县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县域内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并在县域范围内完成立项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7)金华市磐安县——0.2元/kWh,3年
2016年4月17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农光互补、地面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集中连片居民50户以上,对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扶贫重点村优先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对未列入县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8)温州市泰顺县——0.3元/kWh,5年
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9)温州市文成县——0.3元/kWh,5年
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省每度电0.1元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2元,连续补贴5年;居民个人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3元,连续补贴5年。县财政补贴一年发放一次。
10)绍兴滨海新城——0.2元/kWh,5年
2015年11月,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5〕74号),提出: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2019年太阳能光伏国家有什么新政策吗?
目前还没有出台政策。于2018年6月1日取消光伏发电补贴,2019年的新政策需要等待
即使在等待中,其实也仍是大有可为。遥想当年李自成兵败潼关后虽然身边只余残部十七人,却仍有“收拾残破费经营,暂驻商洛苦练兵”的乐观与不屈,何况当下的光伏已渐成能源替代的主要方向,未来更是前景无限。
自2013年起年,我国新增装机规模就连续5年居世界第一,目前累计装机量已超过170GW。知名咨询公司IHSMarkit曾预测,到2020年底,中国累计光伏装机容量将达255GW。集邦咨询也表示,今明两年国内将各有35GW以上的新增并网量。
这也意味着,到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超过200GW,已大大超出《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到2020年底装机容量105GW”的目标。
从地面电站到分布式电站,从领跑者计划到户用光伏,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的迅猛发展让所有人猝不及防,恐怕同样也令政策制定者料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