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江西萍乡光伏补贴_萍乡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2023萍乡市残疾人就业补贴2.萍乡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3.萍乡上栗的经济情况
4.江西萍乡:售楼处设“购房补贴”窗口
2023萍乡市残疾人就业补贴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萍乡经开区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的有就业创业意愿的2023届毕业生,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请和拨付程序
1)由各学校在校网、公示栏发布申报公告——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经开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就业部门审核及公示——拨付补贴到个人。
2)申请材料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应按要求向学校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证件原件由学校审核后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
1)《江西省困难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批表申请表》需申请人手工填写家庭困难情况,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
2)毕业生身份证。
3)以本人姓名开立的社会保障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如本人未开通银行卡,提供亲属银行帐号资料外,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和联系电话。
4)学籍证明(可由学校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学籍管理部门集中出具)。
5)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如果人员类别有重叠,请尽量选择证明材料准备相对简便的类别申请。
1残疾人类:提供申请人《残疾人证》。
2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由学校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由学校资助部门盖章集中出具)。
3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持有的低保证(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4 贫困残疾人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及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5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提供原扶贫手册(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记录等相关信息页面,省外毕业生提供的扶贫手册上无盖章的需补盖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原扶贫)部门公章);无扶贫手册的需提供当地县级民政部门以上或乡村振兴部门(原扶贫部门)盖章出具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若此证明中户主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6特困人员类: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及县级民政局以上盖章证明。
萍乡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14人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17:30止。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经研究决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14个)
(岗位详见附件)
二、引进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以研究生专业为准;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4.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萍乡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原为萍乡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未满离职的;
(4)曾入闱我区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三、相关待遇
1.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硕士研究生享受生活补贴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享受生活补贴2000元/月,连续享受3年。
3.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后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4.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后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七级职员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17:30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将相关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报名电子邮箱:xdqrsjrsrc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和应聘岗位)。
(2)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萍乡市湘东区人社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0799-3377286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②《萍乡市湘东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个人详细简历(包括自荐材料);③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两张;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已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一)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通过资格初审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始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拟录用职位匹配的专业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引进。所有岗位按照1:2的比例开考,若实际到场面试仅1人时,该面试人员需达到本考场所有面试人员分数的平均分且不低于70分方可入闱。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与录用
1.体检。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仅递补1次。
引进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考察组主要对入闱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3.录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湘东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经市级人社部门备案同意后报区人事领导小组批准,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八、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2.专业分类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江西省人社厅2019年1月编印)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引才单位商区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名。
3.在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聘者须严格遵守萍乡市防疫规定和要求,疫情防控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4.本次人才引进对进入面试的萍乡市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贴,补贴标准:江西省内萍乡市外500元/人;江西省外1000元/人。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东区委组织部、湘东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0799-3377286
1.萍乡市湘东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学科专业目录
原文标题:萍乡市湘东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0799.jxpta.com/news/1_798.html
萍乡上栗的经济情况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的: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江西萍乡:售楼处设“购房补贴”窗口
据我的了解
上栗经济算还不错的。曾有一份报告江西各县经济发展水平,上栗排在15位左右(参考),全县主要产业是花炮产业。全是民营。民营经济发达,老百姓手中有钱
上栗设县才10来年(以前是镇)。县城相对比较小,人口也不多
最繁华的应数大地红广场-平安路步行街那一块了,人口也主要集中在那一块以及老桥那边吧
至于逛街也大致在那里一块,在就是浏万路吧
年轻人都挺舍得花钱的(萍乡人都这样)
这个喜欢什么时候逛街就不是很了解了 ,一般都是上午吧
8月23日,江西省萍乡市发布《萍乡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此次补贴主要针对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在萍乡市中心城区(含安源区、湘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买人。
发购房补贴、契税补贴
《细则》显示,此次购房补贴分四种类型,补贴不能重复享受,购房家庭或个人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一、在指定日期内,于萍乡市中心城区购买家庭唯一一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每套补贴10000元。二、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补贴5000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补贴8000元。
三、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萍乡市户籍二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的家庭(以购房人户口簿为准,特殊情况由卫健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
四、三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的家庭,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
萍乡市还将对契税进行补贴。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对萍乡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以外的新市民,在萍乡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按所缴纳契税50%数额给予补贴。
契税采取先征收后补贴模式,需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契税缴纳并开具契税完税凭证,契税认定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日期为准。
文件显示,以上所有补贴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补贴面积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补贴依据。
售楼处设“购房补贴”窗口
《细则》明确,购房和契税补贴所需资金由属地财政部门负担。购房补贴由房企先行补贴给购房者,再向财政申请。
为方便购房者领取购房补贴,萍乡市提出,在各区住建部门行政服务窗口设立“购房补贴”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同时在开发企业售楼部设立“购房补贴”窗口,方便购房群众办理。
开发企业抵扣购房补贴方面,领取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的,由开发企业对购房对象的补贴标准进行审核(包括:面积核定、确认购房人是否符合首套住宅、改善型住宅、二孩三孩家庭购房等补贴标准类型等),补贴金额确认后双方及时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补贴采用开发企业直补方式,在购房款中直接抵扣。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补贴对象对填报内容及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字。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已申报购房补贴信息并实时更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并定期上报属地住建部门对账。
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即可向属地住建部门“购房补贴”窗口提交审核资料。“购房补贴”窗口负责对开发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补贴申报材料要求的签署意见报送财政;属地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金额进行审核。审核后,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属地财政部门在收到属地住建部门报送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汇总表》后,复核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购房补贴直接拨付给开发企业。
领取商品住宅契税补贴的,由补贴对象填写审批申请表,并向各区住建部门“购房补贴”窗口提交审核资料,补贴对象对填报内容及提供的资料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属地住建部门负责对契税补贴对象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及汇总;税务部门负责对纳税人实际已缴纳契税及应补贴金额进行审核;财政部门负责每月对应补贴金额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此后,属地财政部门根据汇算的补贴金额,将契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