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土耳其光伏双反_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历程是怎么样的?求解~~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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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盟光伏双反案的双反是指什么2.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历程是怎么样的?求解~~
欧盟光伏双反案的双反是指什么
双反是指“反倾销”和“反补贴”
欧盟表示,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仍将继续,以期在今年年底做出决定性的调查结论。据此间权威人士披露,欧盟“反补贴”调查周期比“反倾销”调查周期多两个月。今年年底,欧盟各国将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结果及方案进行“终裁”。根据规定,“终裁”的时间大约在12月5日左右。
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历程是怎么样的?求解~~
1、由成员国投票决定,恰恰是欧盟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下面介绍一下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欧盟反倾销主管机构
(一)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调查机构
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Directorate General for Trade)负责反倾销原审及复审的具体事项,并作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建议。
(二)反倾销咨询委员会(Anti-dumping Advisory Committee):咨询与监督机构
在整个调查过程,欧委会向反倾销咨询委员会咨询、通报情况。反倾销咨询委员会由每个成员国和欧委会的各一名代表组成。
反倾销咨询委员会的磋商是强制性要求,但磋商结果并不必然是强制性的。除了反倾销条例明确规定的几种情形之外,反倾销调查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决策的最后决定权属于欧委会或部长理事会。
(三)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决策机构?
欧盟部长理事会是反倾销案件的最高裁定机构。它由欧盟各成员国主管贸易救济的部长组成,以一国一票制、简单多数通过(反向一致,即弃权视为同意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方式对欧委会提交的终裁建议作出决定(或适用新的投票机制,即以各国权重,而非一国一票的方法投票)。(临时初裁决定,可以由欧盟贸易专员独立做出决定)
(四)其他相关机构
(1)在涉及贸易救济措施的立法与对外谈判方面,欧盟内部的133委员会(由各成员国常驻欧盟机构副代表组成)和常驻代表委员会起着重要作用。
(2)欧洲议会在反倾销问题上对欧委会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
(3)欧盟海关是反倾销措施的具体执行机构。
(4)根据欧盟法律,对欧委会的倾销调查决定,当事方可以在欧盟法院体系寻求司法审查。
2、以欧盟的光伏双反调查这例,何以“法热德冷”?其它采取不同立场的欧盟成员国,又是基于哪些出发点?
按照欧盟委员会的相关规则,欧盟委员会——— 具体说就是欧盟贸易专员、比利时人卡瑞尔·德古赫特有权独立做出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为期6个月的临时性“双反”,然后由欧盟理事会表决终裁结果,各成员国的意见届时将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欧盟委员会规则,临时性“双反”征求意见时反对票倘不超过15票(弃权票按规则效力等同于赞成票),欧盟贸易专员通常会直接拍板实施临时性“双反”,然后利用6个月临时性“双反”有效期,争取更多成员国支持,即便最终未能在终裁表决中将临时性“双反”转正,也可借这6个月的高关税,达到向出口国施压的目的;倘超过15票,欧盟贸易专员则通常不会轻易拍板,而尝试和出口国和各成员国寻求妥协,因为欧盟原本就是个松散的政治-经济利益联盟,倘欧盟委员会罔顾各国意愿一意孤行,不仅最终终审结果会更加不利,也会令原本缺乏效率和凝聚力的欧盟决策机构出现更严重裂痕。
有人指出,德国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反对“双反”,相信其它成员国也出于同样考量作此决断,欧盟委员会在此问题上“理应保持克制”。
在“双反”话题上的德法对立
在为数不多支持“双反”的欧盟成员国中,法国是最活跃的一个,不仅较早明确其支持立场,还多番游说,力图争取更多同盟者;而与之相反的是,迟迟未表态、表态后态度却空前坚定的德国,成为反对“双反”的中流砥柱。
在“双反”问题上法德对立,其背后是两国在与中国做生意时的地位迥异。德国企业在中国始终是受益者,德国是欧洲对华出口成绩最好的国家,好几家德国大公司正是因为有中国市场撑腰才逃脱破产厄运;而法国则正相反,好几家法国大公司面对中国企业的竞争已经疲于奔命,如阿尔卡特正被华为、中兴通讯的竞争所困扰。不仅德法,其它采取不同立场的欧洲国家,其立场出发点也大同小异,反对“双反”者要么从对华经贸合作中受益匪浅,要么在欧债危机中获得中方财力扶助;而赞成或含蓄赞成者(在欧盟委员会语境中弃权等于含蓄投赞成票),则要么自认是对华贸易逆差的重灾区,要么重重受困于欧债危机所造成的就业压力,迫切需要一个宣泄口,以转移国内民粹、尤其庞大工会势力要求充分就业的压力。
耐人寻味的是,当中国光伏产品刚刚表现出在欧盟市场的强大竞争力之初,德法的立场与现在截然相反。
当时法国萨科奇政府多次公开表示,贸易壁垒不符合自由贸易原则和欧盟宗旨,法国不赞同“双反”做法,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与之相反,此次光伏“双反”风波的始作俑者———SolarW orld就是一家德国公司,而争议早期德国政府也曾表现出对“双反”含蓄支持的姿态。
德国的“转向”不难理解:欧盟和中国间贸易争端的最大症结,是中国巨大的贸易顺差,而在中德之间这个问题根本不存在。作为欧盟最大净出口国,中国是其拳头产业——— 汽车制造和机床制造业关键市场,在欧洲陷入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几年间,德中经贸关系风景这边独好,这个中国在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2012年双边贸易额高达1440亿欧元(德方统计,中方统计为1611亿美元,约占中国-欧盟贸易总额1/3),按照一些分析家的说法,即“中国在德国找到了自己想买、德国人又想卖的东西”。当初积极倡导“双反”的德国光伏巨头,在看到全球经济大气候下开拓市场艰难、而通过与中国企业的合作“搭车销售”却反可获得不菲收益,如今态度也已不复昔日之坚定。
至于法国,最初的立场和萨科奇及其右翼政府主张自由市场的传统纲领有关,如今时过境迁,台上执政的是有浓厚工团背景的左翼奥朗德政府,在高失业率压力下改弦更张并不出奇,就更不用说新政府“去萨科奇化”的需要了。有趣的是,明确支持“双反”或“准支持”立场的9个国家中,左翼单独、联合执政,或工会、工团势力在国内声势浩大者占多数,这和欧洲右翼强调自由经济、反对贸易壁垒,而左翼立场相反,以及工会、工团势力向来对贸易壁垒情有独钟,显然有很大关系。
一、美国
2011年10月19日,德国太阳能世界工业公司Solar World在美国的子公司Solar 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联合其他六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美国本地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75家光伏企业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这是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近十年来在国外遭受的第一起贸易限制调查,也是美国首次对中国新能源发起的“双反”调查。
2012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中国光伏反补贴初裁结果:税率为2.9到4.73%。其中,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反补贴税率为2.9%,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有关税率为4.73%,其他单独税率资格的企业税率为3.61%,并追溯90天征税。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对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4%至约250%的高额反倾销税。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太阳能光伏产业“双反”做出终裁,美国方面认为中国光伏太阳能企业双反成立,将对中国企业征收高达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同时,征收14.78%到15.97%反补贴税。
二、欧盟
2012年9月26日,Solar World挑头的欧洲行业协会EU ProSun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和其主要部件受益于不公平的政府补贴。
2012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称已对从中国光伏企业进口的硅片、电池、组件启动反补贴调查。欧盟的初步调查结果将于2013年6月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