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东莞市光伏的后续问题_广东个地区光伏限高多少?是否有政府文件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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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光伏的后续问题2.广东个地区光伏限高多少?是否有政府文件
3.光伏发电系统的问题
东莞市首届太阳能节将在25日举行
3月25日—4月1日,东莞市家居装饰城将举行首届太阳能节。届时,皇明太阳能热水器、力诺瑞特、天普、四季沐歌、清华阳光、美大、华帝、万家乐等品牌都将现场促销,并且为购买者提供现场咨询。据了解,这也是东莞首届专门针对太阳能的购物节日。
东莞计划年内试点首个太阳能小区
去年东莞召开全市建筑节能大会以来,太阳能利用问题引起各方关注。近日获悉,今年广东省建设厅将重点推广太阳能,将在各市试点太阳能小区,东莞市建设局已计划年内试点首个太阳能小区。
出台太阳能装置推广规划
据悉,广东省建设厅今年将重点推广太阳能,并积极准备编制《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据了解,《规划》将针对现有的家用太阳能热水装置使用、发展中的种种问题,规划出太阳能装置集中使用的方案,对如何安装采取什么规格等都做出规定。
据介绍,目前发展太阳能设备碰到的难题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集热板的尺寸和安装缺乏统一的规范;二是安装方式,大多数是等到建筑物竣工以后,另外加装,给建筑物带来了较多安全隐患和景观破坏;三是“天台之争”,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主要由太阳集热器、储热水箱、供水管道、支架等组成,是通过集热器将太阳辐射能转化为热能来加热水的装置,通常安装在住宅、小型商业建筑或公共建筑的屋顶。但一幢建筑物只有一个屋顶,要在东莞多层或高层建筑物上大量应用太阳能,就出现了房屋楼顶面积与住户数量之间的矛盾。
推广尚存技术障碍
东莞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去年全市召开的节能工作会议,东莞也将重点推广太阳能等节能装置,目前建设局已有计划在年内建设太阳能小区,但推出具体方案尚需时日。目前首要的工作,就是搜集各大太阳能公司的方案以及技术指标进行评估。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东莞市常年平均温度较高,夏季太阳辐射热量大,一年日平均温度超过25℃的超过210天,太阳能利用潜力巨大,存在开发和推广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的前提条件,可以加快小区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照明的开发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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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也指出东莞的太阳能小区推广还必须突破一些技术问题。首先是东莞尽管日照时间长,但每年春天也有不短的雨季,其它的季节也难免阴雨。因此,如何低成本而有效地实现太阳能与电能或是天然气等其它能源的交替使用是首要问题;其次是高楼使用太阳能会出现不同楼层用户使用温度不一,效率不一的状况,高层住户一开水龙头就有热水,而低楼层住户可能需要打开水龙头几分钟水才由冷转热,这实际上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第三,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集热器设备的寿命有限,将集热设备融入建筑中后,如何在不影响整体建筑情况下进行设备更换的问题也必须尽快解决。
进入小区遭遇物业管理阻力
“只需要在一栋楼安装一套热水系统,就可以让全栋楼的住户享用到热水。”这就是太阳能小区给市民生活带来的最大便利,但如何在现有小区推广中央太阳能装置也是难题,这涉及到了如何与建筑整体外观协调、如何在现有建筑上装设管道等问题。
东莞太阳能装置生产商和经销商均表示,目前单个用户的太阳能推广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东莞商品房建筑极少为能源装置预留配备设施,如预留管道口和冷热水管道,这就使得安装的过程非常复杂,而使用的效果也受到影响。但是新建的部分商品别墅和自建房,都开始布置了相应的排水管道,如大朗镇的富华花园和常平镇的天鹅湖花园等。
清华阳光太阳能东莞总代理周永东描述了小区安装家用太阳能设备的整个过程:首先是要登记,然后物业管理公司会提供安装样板,再根据样板的要求进行安装。他说,以前进小区,物业会直接以影响小区外观为由拒绝。现在阻力小了一些,只有部分小区不能进。
据了解,目前家用太阳热水器在东莞销售结构中,小区商品房购买者占到了70%,其他30%的客户是自建房购买者。而广东五星太阳能公司家用太阳热水器的销售结构则显示,商品房小区安装率不到10%,自建房、别墅则占到90%的市场份额。
东莞太阳能技术研究院建成开业
日前,东莞首个行业性科技创新平台———东莞太阳能技术研究院建成开业。据了解,该创新平台由广东五星太阳能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联合共建,并被授予“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的称号。
据介绍,组建太阳能技术研究院,目的是为了提升东莞市乃至广东省在太阳能产业领域的 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通过糅合企业与高校双方在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促进太阳能在技术、人才、服务、推广等领域的全面突破。
该研究院将针对国内太阳能产业以上难点寻求技术突破。主攻太阳能选择性吸收涂层、与建筑一体化热水系统、多功能太阳能热泵系统、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供热采暖、太阳能汽车等技术攻关。除技术研发任务之外,研究院还担负着产品技术推广、产品检测服务、人才培养三方面任务。
东莞将大力发展太阳热水器产业
4月13日下午,由中国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东莞市科技局、建设局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五星太阳能“造富运动”在东莞举行。节能专家们就目前能源紧缺清况下利用科技创新发展新能源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意见,对正在兴起的太阳热水器发展,给予了相当支持。东莞市科技局局长叶景图现场表示,东莞将大力发展太阳热水器,并通过投入资金和政策引导,使太阳热水器的发展进入新阶段。中国农村能源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罗振涛在会上透露,中国太阳热水器总保有量占世界总量的60% ,是太阳热水器生产和应用的第一大国。今后城镇和能源缺乏地区,将是推进太阳热水器发展的重点地区。
能源危机引爆无限商机。随着我国能源的日渐紧缺,能源价格日趋上涨,燃气、电热水器的使用成本也在攀升。随着电燃气热水器逐渐淡出市场,那么巨大的市场真空,就为太阳热水器的发展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单是我国太阳热水器行业每年都以30%的速度增长。
据业内权威人士预计,2006年国内太阳热水器的市场容量将突破650亿元,太阳热水器、空气热水器等节能型热水器市场已经成为21世纪最大商机。太阳能以其清洁、源源不断、安全等明显优势,成为开发重点。在太阳产业的发展中,太阳热水器的热利用转换技术无疑是最为成熟的,其产业化进程也较光伏电池、太阳能发电等产业领先一步。
专家介绍说,其实太阳热水器的价格太贵,才是令消费者望而却步的主要原因。很多被调查者表示愿意尝试使用太阳热水器,但产品价格着实让消费者吃惊。
东莞经济发展迅猛,但能源缺乏。东莞市科技局局长叶景图在会上表示,东莞应加大太阳能方面的应用与推广。在科技上多创新,多利用节能型产品,以减缓能源紧张。他说,由于目前市民的消费习惯还是燃气和电热水器,但燃气和电都是不可再生资源,而太阳能不但环保,而且取之不竭用之不完,是今后能源发展的重点,为了推进太阳热水器的发展,今后政府不但从资金上支持,在政策上也会倾斜向节能型企业的研发。
广东个地区光伏限高多少?是否有政府文件
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正文如下: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光伏发电系统有效运行,优化能源供应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与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合同和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规定,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
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应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认定。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遵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服从调度指挥、执行调度命令。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情况实施监管。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光伏电站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负责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和公共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应尽量不影响并网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并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可以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装置配置和检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电量计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自然人为运营主体的,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程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机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以下信息:
1.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
3.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并网光伏电站运营主体应根据产业监测和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定期将运行信息上报,并对发生的事故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所在省(市)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发电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因履行合同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追究其相关责任。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光伏发电系统的问题
广东各地区的光伏限高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但根据我所了解到的信息,大部分地区的光伏限高在2.2米到2.8米之间。其中,广州市光伏电站限高2.8米,深圳市光伏电站安装不得高于2.2米,珠海市光伏电站安装广度不得超过2.8米,东莞市、中山市光伏发电安装高度不得高于2.8米,佛山市光伏发电安装高度不得高于2.2米,韶关市光伏发电安装不得超过1.5米。此外,从8月1日起,在佛山市禅城区楼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高度大于2.2米或虽不大于2.2米但影响建筑外立面的,需向该局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需最准确的信息,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朋友,首先说很贵的!
一位网友的家用光电系统? http://blog.dianyuan.com/article/659030
另外有位网友约2.4kw的光电并网了,每天约才发电30多度电……
让人不敢细算啊,只先帮您大致推一下(不知道济宁具体行情),至少需如下东西:
首先推荐用24v或最好用48v以上逆变系统逆变,逆变器要足够大功率,假如2000w逆变器中等偏下品质,约5000元,(照明方面就直接用直流电,不同过逆变)。
100度电=100000wh,以每天光电发10小时计算,考虑防备一定光照影响,并用蓄电池蓄上一定的电量,需要近于10KW的光电板,至少8kw。
10kw光电板计算,140w约400元(足功率,品质一般,且未考虑运费)要72块,以75块计算
75*400=30000元(未考虑运费)。若考虑阴雨天,应在上述上乘以1.5至2.5的系数,建议以上述2倍。
蓄电池,建议直接用200AH的大容量12v铅蓄电池电瓶,市场上此规格免维护的铅蓄电池约1100元一个(骆驼牌),以储备100度电为基准,约48个(可一定程度防阴雨天),46*1100=……建议以48v系统,每4个一串联为一组,然后再各个组再一并联。
一定数量和品质的太阳能(充电)控制器,价格未知(规模太大不知道怎么计算,目前淘宝上12v/24v? 30A的控制器约在110元,而您的最好是用48v的,计算约208a——以10kw功率光电板计算)
5.相应的太阳能电池板支架,以一块板的支架耗材及人工花费50元计算,约72*50=3600
线材若干,至少用5平方毫米以上的铜线连接,又是一笔……
6.我是非专业的,只是爱好太阳能,平时也时常到有关网站上逛逛,也是太阳能受益者,家里便有个微系统:200w电板+200ah电池+1000w逆变器+20A控制器+7.8w的led(整个系统无支架,线材少)……所以以上仅供参考。
另,如此大的规模,建议您就近找找亿利(音是这个,具体字忘了)等目前比较有名的太阳能资源企业帮您设计、并从其购材和施工装配……可能这样相比自己弄要贵一点,但是质量是很好的,而且除了钱几乎不需要操心,鄙人知道的其家庭用小功率系统eps500系统性能就还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