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总览:
- 1、什么是农光互补?
- 2、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最新政策
- 3、光伏发电用地最新政策
- 4、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什么?
- 5、农村耕地可以建光伏电站吗
- 6、2022-03-27
什么是农光互补?
所谓“农光互补”就是棚顶太阳能发电,棚内发展农业生产的新型发展模式。
一、农光互补通过建设棚顶光伏工程实现清洁能源发电,最终并入国家电网,同时在棚下将光伏科技与现代物理农业有机结合,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既具有无污染零排放的发电能力,又不额外占用土地,可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实现光伏发展和农业生产双赢。
二、模式:棚外光伏发电,棚内种植蔬菜,所发电量除供棚内使用外,余量并入公共电网,享受国家新能源发电政策补贴。
三、几种模式及其带来的收益情况:
冬暖式反季节光伏农业大棚
a.用途:主要种植反季节瓜果类蔬菜菜,要求冬季保温效果好
b.构造:一后墙采用土墙便于保温,棚顶使用钢结构,利用太阳能电池板和透光玻璃代替常用的塑料薄膜
c.安装举例:太阳能组件通常会安装在棚顶的后部,竖向安装三排,东西100米长,南北10米宽,种植区域透光率80%以上
d.收益:占地1000平米的棚顶可安装组件75千瓦,角度30度,年发电9万千时。大棚及发电系统总投资约80万元,发电年收入10.8万元,农业纯收入8万元,两项收益年可达18.8万元。
弱光型光伏农业大棚
a.用途:种植菌类等弱光作物,对光照要求低,保温效果要求高
b.构造:棚顶使用钢结构,利用太阳能电池板代替常用的塑料薄膜。由于这种模式的大棚不需要透光,太阳能组件通常会全部安装
c.安装举例:大棚东西100米,南北10米宽,占地面积1000平米的棚顶可安装组件800件250W组件,一个大棚整体光伏装机容量为200千瓦,角度30度,年可发电24万千瓦时
d.收益:大棚及发电系统总投资180万元,发电年收入28.8万元,农业纯收入10万元,两项收益年可达38.8万元。
光伏养殖农业大棚
a.用途:畜牧养殖,是一种钢结构连栋温室模式。该模式光伏大棚能够最大限度的用土地资源,棚顶全覆盖太阳能组件,棚下进行畜牧养殖。
b.安装示例:大棚整体由若干个南北宽8米、东西长8米的单元(清洗通道为50厘米宽)组成,大棚阳面可竖向安装三排组件,角度为30度。每个单元可安装250w组件24块,共6千瓦/单元。每30亩可做一兆瓦,年可发电120万千瓦时
c.收益:1MW棚体及发电系统总投资为950万元,发电年收入144万元,出租养殖大棚每亩3万元,1MW收益60万,两项收益年可达204万元。
四、如今,光伏农业在前期的系统设计、技术等方面得到了快速发展,国家在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政策方面的支持也将越来越完善。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提及:“部分废弃土地、荒山以及农业大棚、滩涂等,若建设分布式项目,在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且所发电量在并网点变压台区消纳,可执行当地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电网企业参照分布式电源通过“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接入服务”。
五、“农光互补”的发电效益分析:
以一个20MW的光伏项目为例,光伏大棚的建设内容包含:光伏系统的建设安装费用、项目土地费用、农业大棚本体的建造费用、接入系统费用,合计约12470元/kW。
六、光伏农业大棚的优势:
土地利用优势:棚上光伏发电、棚下生态养殖、种植,提高了土地的综合利用率。
2.节能优势:一部分光伏发电量可就地消纳,减少了输电线路上的损耗。
3.经济效益优势:可申请农业扶持资金,光伏又可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4.就业优势:可为失地农民提供二次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
5.接入优势:国家能源局已将利用光伏农业大棚项目纳入分布式项目管理,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是项目备案和电网接入有利政策。
6.光伏扶贫优势:国家扶贫办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直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7.项目选址优势:地面电站用地需求量高,一般只能选址于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地形复杂,地质条件差,电站建设难度大。农光互补项目可利用一般农田,在不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前提下,实现光伏电站的建设。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最新政策
光伏+农业项目
1、自然资源部文件
有媒体报道,近期自然资源部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要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布局,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实行光伏复合项目用地差别化管理。光伏复合项目不得占用耕 地和林地,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农光互补”的有效途径。使用农用地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0%,对其中的光伏方 阵、_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可不办理用地手续。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光伏方阵间隔 应合理设置,尽量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大型光伏基地 项目及光伏复合项目的场内道路用地可按乡村道路用地管理。
实施用地用林用草联审机制。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和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家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范围的项目, 各地要建立项目审批协调联动机制,统筹保障用地用林用草 合理需求。用地审批中要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 地控制指标》。
2、省级管理文件
1)江苏省:全面摸底农光互补项目
2022年6月2日,江苏省 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 有关情况的函》,要求各地级市提供以下材料,对辖区内农光互补项目进行全面摸底:
1)区域光伏电站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 占用耕地、园地及养殖水面情况
2)从行业技术角度看,光伏板铺设有哪几种模式,每种模式对耕地种植作物类型有何影响,是否影响耕地产能(尽量用量化指标)。
3)是否出台光伏用地相关规定或技术标准, 从耕地保护角度看,有何突出问题与意见建议。
可以预期,未来江苏省的农光互补项目政策将收紧。
相关链接:江苏严控耕地,农光互补凉凉!
2)河北省:停止一切未开工项目建设
2022年3月11日,河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请对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要求:对已列入省年度计划、尚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
2022年5月1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提出: 对于“ 未形成工程实际占用的存量项目”要调整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无法调整的应申请取消建设计划!
相关链接:河北启动存量光伏电站占用耕地摸底统计工作
河北严查农光互补,1月17日之后项目全面叫停!
这也意味着,未来河北省将很难再有“农光互补”项目。
3、河南省:光伏项目全面积按建设用地计算
2022年5月25日,河南省 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光伏项目的用地,提出: 光伏项目, 使用农用地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如果全面积按建设用地执行,1)根本无法协调如此大规模建设用地;2)光伏项目根本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因此,未来河南“农光互补”项目将很难开展。
4、山东省:停止占用耕地项目审批
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对光伏项目用地进行核查的通知》,通知要求:
重点核查 2018年6月1日以来建设的光伏项目土地利用情况。并从即日起,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核查光伏项目土地使用是否符合鲁国土资规〔2018〕4号文件规定要求,是否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永久性建设设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
光伏发电用地最新政策
2022年8月,自然资源部下发 《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要求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方面,针对性地提出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简化用地审查、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等举措;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国家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由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综合光伏历年用地政策来看,光伏用地经历了一系列调整、细化,其主要适用地仍为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但农光互补等光伏复合类用地则经历了允许、禁止等反复。根据目前最新的《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来看,农光互补项目的适用范围正无限缩小。
但需要关注的是,2019年,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曾下发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地类认定细则》,其对土地性质的认定与第二次国土分类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别。
随着“三调”数据的公布与原有数据的融合,存量光伏项目对原有土地性质的认定可能发生变化,由此也将面临着补办手续甚至是搬迁或拆除的风险。因此,无论是对存量项目的收购还是新项目的备案核准,具体仍需与当地国土局、设计院进行详细了解,对项目用地性质有更明确、实时的认知。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什么?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就是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的项目。根据《意见》的规定,光伏复合项目在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布设光伏方阵时,除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和桩基用地外,方阵中其余用地部分农用地性质不作改变,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一缺乏明确政策:
目前,尚没有对光伏复合项目的耕地占用税问题予以直接明确,大多数地方对于光伏企业占用农用地修建办公用房、变电站、进场道路等附属设施,按当地的适用税额缴税没有异议,但对于光伏复合项目中光伏阵列所占耕地(农用地)是否征税存在较大分歧。
面对相关企业的咨询,基层税务机关的答复和解释口径不一,征纳双方的争议较大,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对于明确政策依据的诉求强烈。
农村耕地可以建光伏电站吗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来说,农村耕地上面是不可以建光伏发电站的,因为相对应来说这个降低了土地的使用率,而且也降低了耕地的性质,这个时候你可以在自家的房屋上面可以盖这种光伏发电站,或者是在山坡上都是可以的,在没有耕地的地方都可以,这样也可以很好的覆盖,然后还能够很好的利用自然的光源,太阳能够发出绿色的这种电灯供大家使用并网发电,这个都是可以的,在自己的房屋上面见到,一定要留有下面很好的空间,相对应来说这样也能够进行发电,但是呢也不属于属于私搭滥建或者是改建工程这样相对来说还能够得到。政策的扶持还有就是有补贴。所以在农村耕地上是不可以建光伏发电站的。
2022-03-27
3月21日, 浙江省能源局下发《关于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划2022年全省光伏建设目标为并网4.5GW,开工5GW ,并对各市的光伏发电发展目标进行了分解。
根据文件,浙江省能源局给出了2022年重点光伏项目清单, 总规模约7.46GW ,其中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为3.4GW。
除此外,浙江省能源局要求持续加快分布式光伏建设,并扩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范围,新增36个整县试点名单,列入试点名单县(市、区)2022年光伏新增不得少于50MW,总规模为1.8GW。
要大力发展式复合光伏项目,鼓励使用废弃矿山、低丘缓坡等非耕地和园地资源,结合现代农业等功能建设一批以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农林渔光生态融合为内涵的复合型集中式光伏电站。
在具体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对2022年开工建设以及投产的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安排配套电网接入,确保电网与电源同步建成投产。规范开发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等作为项目备案和开发建设的门槛。
用地方面,允许在设施农业上建设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光伏复合项目应坚持“以农为先”,新建复合地面光伏电站光伏组件安装高度最低处不低于2米,方阵前后阵列中心间距原则上不少于7米。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光伏项目。此外,已建和新建复合地面光伏电站需严格开展农(林、渔)业种植(养殖),项目业主每年底需向地方发改委、自然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提交下年度农(林、渔)业生产计划,项目并网投产要与农业生产同步验收。
金融方面,鼓励各地研究出台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力度。
此外,要求加快推动光伏与工业、交通、通信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开展工业园区、公路、铁路、码头以及数据中心等各类光伏+项目。积极创新运营模式,支持开展园区级、企业级微电网改革试点,推动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