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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建光伏电站,国家政策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迅速发展,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对土地需求大幅上升,不少地方出台了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用地不办理建设用地的手续,允许采取租赁等多种有偿使用的政策,给林业部门严格管理林地带来一些问题,其中特别指出,禁止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机器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光伏电站建设应避让成片灌木林区域,可以使用灌木覆盖地低于10%的林地,灌木覆盖度低于30%的林地,可适度发展光伏电站,灌木覆盖度高于30%林地,原则上不能发展光伏电站。
同时对申请手续做出规定:依法办理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手续、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的,其逆变器室、生产区、生活区和厂区永久性道路等按长期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使用林地按以下方式办理:一是有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且同意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建设用地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二是国土资源部门不办理建设用地的,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临时占用林地超过2年的的应办理延续使用林地手续,不再重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累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项目运营时间。
山西省神池光伏发电政策
2014-2020年期间,开展两种模式光伏扶贫工程:
1. 分布式光伏扶贫:通过增加片区县和贫困县内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
2. 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建设光伏电站;
贫困县名单如下
太原市:娄烦县
大同市:天镇县、灵丘县、阳高县、广灵县、浑源县
朔州市:右玉县
长治市:平顺县、武乡县、壶关县
忻州市:神池县、五寨县、五台县、偏关县、静乐县、繁峙县、河曲县、保德县、岢岚县、代县、宁武县
晋中市:和顺县、左权县
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吉县
运城市:平陆县
吕梁市:交口县、临县、方山县、岚县、石楼县、兴县
整合扶贫政策和分布式光伏政策,通过政府补贴、农户出资、银行优待、可再生能源基金、电网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光伏扶贫。后续除明确国家扶贫基金等政府补贴外,可能还会引入社会资金开展多种商业模式的合作开发。
2014年2月山西省关于利用荒山,废旧厂地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优惠政'策的意
山西省《关于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一)
2014-02-19 11:33:57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作者: 【大 中 小】 【手机版阅读】 评论:0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精神,促进全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和切入点,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政策,通过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有效需求;健全标准体系,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着力推进产业重组和转型升级;完善市场机制,加快技术进步,着力提高我省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促进我省光伏产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有序发展。通过全省调研,在全面摸清我省光资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积极鼓励利用荒山、废旧厂矿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利用建筑物建设屋顶和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
政策扶持、市场调节。在光伏发电发展初期,以激励政策积极鼓励和扶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投资光伏发电的积极性,降低企业投资风险。同时遵循市场规律,建立政策退出机制和市场化发展机制,培育光伏企业核心竞争力。
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政策的协调配合和行业自律,支持创新发展方式,调动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光伏产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鼓励政策为引导,以推广应用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发展为目标,建立适应我省光伏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标准和秩序,积极推进大型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重点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2015年底,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00万千瓦,2020年底,力争达到500万千瓦。
二、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
(四)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
鼓励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优先支持用电量大、用电规律与发电率契合度高的工业园区、大型会展场馆、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筑构筑屋顶推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利用政府资金建设或节能改造的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建筑中,积极推行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支持偏远地区利用光伏发电解决无电和缺电问题。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城市公园广场及附属建筑规划建设应急光伏发电站。
(五)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
充分利用废弃矿山、戈壁、荒地等难以开发土地以及大型农业设施等,在落实发电消纳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有序推进”的原则,建设大型光伏电站。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协调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保证光伏电站发电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
(六)努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加强对话协调,推动光伏产业开展产业国际合作。规范光伏产品进出口秩序,完善企业行为自律,支持自有品牌、科技含量高、财务状况好的光伏企业出口创汇。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积极探索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产业水平,提升市场竞争能力。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拓展新兴市场,促进光伏企业在国际化发展的同时积极扩大内销市场。
山西省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山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优惠政策补贴
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00万千瓦,2020年底,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在2016年前,对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50%的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用电量免收随店家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和附加。
省内城市
1、晋城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发电政策补贴外,晋城市级财政还补贴0.2元/千瓦时;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2015—2020年);
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国家、省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补助。
2、太原市
对来并投资或扩大生产规模的光伏企业,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和必备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对实际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1亿元和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奖励。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投资:
目前以家庭5KW的家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站为例,以现在市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造市价,各种费用加起来平均每瓦10元左右,比如:5KW费用的总价也在5万元左右
设备寿命及维护:
目前优质设备一般寿命在25年以上(劣质设备除外);产品质保一般在10年及以上(根据厂家不同,所选用设备质保有所差异);产品维护,各厂家售后维护有所差别,具体请咨询所购设备厂家!
优惠补贴政策:
根据国家补贴政策,电量不仅可满足自家使用,还可领取发电量补助0.42元/度,多余电量再补助0.4552元/度,节能又环保。对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每度补0.42元,满足其自家商场使用后,多余电量再补助0.4552元/度。
工商业用电电价(算上国家0.42元补贴,地方暂无补贴)
工业用电:
达到高峰电价:度电收费在1.168—1.273元,回收成本在4.1—4.4年左右
达到尖峰电价(1千伏以上):度电收费在1.312—1.371元,回收成本在3.8—4年左右
商业用电:
用电量较少企业,针对小型工厂、饭店、、商业门店等
1、用电电压在1千伏以下:目前电价在0.8252元/度,回收成本在5.5年左右
2、用电电价在1—10千伏:目前电价在0.7912元/度,回收成本在5.7年左右
3、用电电价在35千伏以上:目前电价在0.7582元/度,回收成本在5.9年左右
一般商业用电:用电量较高企业,针对大型工厂、盈利机构等,度电收费在1元以上,全部自用回收成本在4.9年左右,甚至更短
一般商业用电:度电电价在0.9—1元左右,度电回收成本在4.9—5.26年左右
农业用电:
度电收费在0.466—0.484元,回收成本在8年左右
农业深井及高扬程排灌:度电收费在0.446—0.464元,回收成本在8年左右
投资回报:
家用、屋顶按阶梯电价算(算上国家0.42元补贴,若地方暂无补贴):
第一档(月):
180度以下,收费标准在0.56元/度
推荐安装1KW-2KW发电设备,投资1—2万元左右,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7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7—8年左右
第二档(月):
180度—260度,收费标准在0.61元/度
推荐安装2KW-3KW发电设备,投资2—3万元左右,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6.7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6.7—8年左右
第三档(月):
260度以上,收费标准在0.86元/度
推荐安装3KW以上发电设备,投资3万元以上,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在5.5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5.5—8年左右